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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财务成本管理》练习题——时效中断

发布时间:2018/7/27  来源:北京财科学校  作者:北京财科学校  点击数:

单选题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相关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为诉讼时效的重新起算,诉讼时效的中断可以数次进行,只是不能超过20年最长诉讼时效的限制

B、对于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的事由,对其他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C、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D、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对于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的事由,对其他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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