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7日,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000633)董事会发布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称,鉴于原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所”)因业务繁忙及人员安排方面的原因,不能继续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对天职所在公司财务审计工作中提供的专业服务和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提议解聘天职所,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公告称,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八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是财政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事务所。大华所为沪深两市167家上市公众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位列会计师事务所第4位,在审、审核通过和已经推荐上市成功的上市公司在会计师事务所中也位列第4位。大华所各类业务资质齐全,经PCAOB认可具有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取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综上所述,大华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告称,公司聘请大华所从事审计服务的期限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结束。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其年度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15年的审计费用。
公司监事会对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资格,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同意聘任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监事会意见详见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能力胜任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公司年度审计和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更换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