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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3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核心提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原标题:10月1日起销售自产光伏发电可享增值税优惠政策

  记者日前(1日)从财政部获悉,从2013年10月1日起到2015年12月31日,我国将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此举旨在鼓励利用太阳能发电,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编辑:xiaoot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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