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科学校提示: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复习已拉开大幕,财科学校小编整理了注会《经济法》科目的相关习题,供广大学员备考学习使用,供大家参考!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限和起算时间,说法正确的是( )。
A、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B、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的起算,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发生之日起算
C、甲向乙销售一批建筑材料,待乙收到货物时,发现建材的质量有很大的缺陷,乙向甲请求赔偿的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D、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均从当事人受伤之日起算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根据规定,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诊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规定,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的起算,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违法之日起算,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
2、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服装,2011年5月1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该批服装分三期交货,货款于每次验货时当场付清。其中,第一期交货时间为2011年5月10日,第二期交货时间为2011年6月15日,第三期交货时间为2011年7月10日。在交付第二期货物时,甲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绝收货,则乙公司对甲公司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起算日为( )。
A、2011年5月11日
B、2011年5月10日
C、2011年6月15日
D、2011年7月10日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本题中,最后一期履行期为2011年7月10日,则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此日开始计算。
3、甲、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3个月后即2010年3月1日合同生效,该约定属于( )。
A、附生效期限的法律行为
B、附生效条件的法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无效的民事行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附期限的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当事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将期限的到来作为效力发生或消灭前提的民事法律行为。本题中所说的情况属于附生效期限的法律行为。
4、经理与老张约定:等到公司年会时,给老张买两张海南双飞的机票送他去旅游。该约定属于附( )的法律行为。
A、延缓期限
B、延缓条件
C、解除期限
D、解除条件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寒假是必然要到来的事实,这是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的根本区别。所以本题是附延缓期限的法律行为。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属于管理人职责的是( )。
A.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B.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C.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D.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的职责。《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
责任编辑: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