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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练习题  第六章 企业破产法

发布时间:2011/6/27  来源:北京财科学校  作者:caike  点击数:

第六章 企业破产法

一、单项选择题

1.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 )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A.30日 B.25日 C.20日 D.15日

2.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法院是( )。

A.债务人住所地法院

B.债权人住所地法院

C.债务人财产所在地法院

D.债权人和债务人协议选择的法院

3.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破产申请及管辖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

B.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C.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与债务人和解

D.上市公司的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4.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管理人的产生方式为( )。

A.人民法院指定

B.债权人会议选举

C.债权人委员会任命

D.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5.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下列对此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B.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视为解除合同

C.管理人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决定继续履行

D.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

6.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 )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A.债务人

B.管理人

C.债权人会议

D.人民法院

7.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 )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 )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A.30日、30日

B.30日、2个月

C.2个月、30日

D.2个月、2个月

8.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管理人的报酬由( )确定。

A.债仅人会议

B.人民法院

C.债权人委员会

D.债权人会议主席

9.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破产管理人的职责的是(  )。

A.接管债务人的账簿等资料

B.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

C.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

D.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后,决定继续债务人的营业

10.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破产申请时,乙公司依照其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已向买受人甲公司发运了该合同项下的货物,但甲公司尚未支付价款。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后,立即通过传真向甲公司的管理人要求取回在运途中的货物。管理人收到乙公司传真后不久,即收到了乙公司发运的货物。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有权取回该批货物

B.乙公司无权取回该批货物,但可以就买卖合同价款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C.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立即支付全部价款

D.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就价款支付提供担保

11.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债权人可以行使抵销权的是( )。

A.甲享有债务人120万元的债权,同时又是债务人股东,在债务人破产时,甲尚有100万元的分期出资额未缴纳

B.乙享有债务人120万元的债权,但在听说债务人申请破产后,购买了债务人100万元的货物并拒绝支付货款而形成债务

C.丙应付债务人100万元的货款,在债务人的破产申请被受理后,从另一债权人手中以六折的价格买入了100万元的债权

D.丁应付债务人100万元的货款,债务人应付丁80万元的货款

12.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贷款2009年1月1日到期,约定了利息。甲公司2008年8月20日向法院申请破产,2008年9月1日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乙银行可以申报的债权数额是( )。

A.100万元本金

B.100万元本金加2008年8月20日前发生的利息

C.100万元本金加2008年9月1日前发生的利息

D.100万元本金加2009年1月1日前发生的利息

13.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共益债务的是(  )。

A.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B.管理人管理财产所支出的仓储费

C.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员发生的费用

D.管理人非执行职务时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14.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 )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2年

15.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未能依法通过管理人的财产分配方案时,由人民法院裁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有权对该裁定提出复议的债权人是( )。

A.占全部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

B.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

C.占全部债权人人数1/2以上的债权人

D.占全部债权人人数2/3以上的债权人

16.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在债权人会议中应当设置债权人委员会

B.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人数最多不得超过7人

C.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代表由人民法院指定

D.债权人委员会中应当有1名债务人企业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

17.某破产企业有10位债权人,债权总额为1200万元,其中债权人甲、乙的债权额为300万元,有破产企业的房产作抵押,债权人甲、乙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债权人会议拟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10位债权人出席了债权人会议,债权人甲、乙未参加表决。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能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是( )。

A.有6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600万元

B.有6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800万元

C.有5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450万元

D.有4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600万元

18.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重整计划的效力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有约束力

B.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有约束力

C.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有约束力

D.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的保证人有约束力

19.下列关于和解的表述中,不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一方提出

B.和解申请只能由债权人一方提出

C.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对通过和解协议无表决权

D.和解债权人未依照法律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仍可按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20.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债权人取得的附生效条件的债权,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管理人不得将破产财产对其进行分配

B.管理人应当依法提存对其的分配额

C.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D.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的,应当交付给该债权人

21.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 )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A.1个月 B.2个月 C.6个月 D.2年

22.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破产管理人应将其分配额提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一定期间债权人仍不能受领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该一定期间为( )。

A.2年 B.1年 C.6个月 D.2个月

23.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破产企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被发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追回财产,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该期限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 )。

A.6个月内 B.1年内 C.2年内 D.3年内

24.破产程序终结后,负责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机构是( )。

A.人民法院

B.管理人

C.企业上级主管部门

D.债权人会议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有关破产申请受理的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债务人不得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

B.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

C.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措施应当终止

D.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

2.下列各项,关于破产及破产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

A.依照《企业破产法》实施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国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

B.破产清算是对个别债权人的清偿

C.所有的企业法人均适用《企业破产法》

D.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

3.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法定的破产原因包括( )。

A.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B.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C.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D.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4.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破产企业的职工作为债权人可以申请债务人企业破产,但是应经( )或( )的同意。

A.董事会

B.职工代表大会

C.破产企业权力机构

D.全体职工2/3以上多数

5.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承担的义务包括( )。

A.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

B.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C.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D.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但可以担任其他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6.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工商局继续查封债务人的财产

B.终止对债务人的执行程序

C.中止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关于债务人的诉讼

D.债务人对无财产担保的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7.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定中,当事人可以提出上诉的有( )。

A.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

B.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

C.破产宣告的裁定

D.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

8.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

A.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B.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C.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D.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

9.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社会中介机构与破产案件存在利害关系的,不得作为管理人。下列各项中,该社会中介机构不得担任管理人的情形有( )。

A.该社会中介机构与债务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B.该社会中介机构与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C.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该社会中介机构曾为债务人提供固定的中介服务

D.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该社会中介机构曾是债务人的控股股东

10.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0日受理债务人甲企业的破产申请,甲企业的下列行为中,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

A.甲企业于2007年3月1日对应于2007年10月1日到期的债务提前予以清偿

B.甲企业于2007年2月1日向乙企业无偿转让10万元的机器设备

C.甲企业于2006年9月1日与其债务人丙企业签订协议,放弃其15万元债权

D.甲企业于2007年2月10日将价值25万元的车辆作价8万元转让给丁企业

11.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下列涉及债务人财产的行为中,属于破产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

A.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

B.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行为

C.债务人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行为

D.债务人为逃避债务隐匿财产的行为

12.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共益债务的有( )。

A.因管理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B.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C.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

D.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13.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属于破产债权。

A.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经依法申报确认的、有保证人担保的债权

B.无财产担保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后产生的利息

C.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未到期的债权

D.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经依法申报确认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14.债务人甲企业破产,乙企业依法对甲企业的机器设备享有抵押权,乙企业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债权人会议上,乙企业可以行使表决权的事项有( )。

A.通过和解协议

B.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C.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D.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15.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主持。下列各项中,属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后应当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情形有( )。

A.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

B.破产管理人提议时

C.债权人委员会提议时

D.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提议时

16.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有( )。

A.更换管理人

B.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C.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D.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17.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下列各项中,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有( )。

A.债务人

B.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

C.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2/3以上的债权人

D.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

18.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重整期间,有关当事人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规定的有( )。

A.对债务人的机器设备享有抵押权的甲银行行使了抵押权

B.管理人为继续营业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并以厂房为该笔借款设定了抵押担保

C.债务人的出资人丙企业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D.债务人的董事丁未经人民法院的同意,将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第三人戊

19.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下列各项中,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有( )。

A.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分组表决时,四个表决组均未通过

B.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分组表决时,部分表决组未通过且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获得人民法院的批准

C.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分组表决时,四个表决组均已通过但未获得人民法院的批准

D.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分组表决时,部分表决组未通过,但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获得了人民法院的批准

20.下列有关重整制度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 )。

A.债务人尚未进入破产程序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B.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20%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C.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重整计划草案由破产管理人制定

D.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21.在( )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

B.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

C.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

D.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经和解债权人请求

三、案例分析题

【案例1】

2008年1月8日,A以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1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并发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在5月21日之前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到期日前,A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其中:欠款800万元,违约利息200万元;B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该债权附有乙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C申报债权50万元,该债权在一年后到期;D申报债权1200万元,该债权附有在甲公司一栋楼房上设定的抵押权。在6月1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认为:A的债权应当只计本金800万元,不计违约罚息200万元;B的债权不应当申报,而应当由连带保证人承担;C的债权未到期,不能确认;D的债权有抵押担保,无需申报确认。

6月10日,甲公司的控股股东E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甲公司进行破产重整。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该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甲公司重整。随后,D要求拍卖抵押楼房以清偿自己的债权,被甲公司拒绝。重整期间,经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批准,甲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6月30日,甲公司为维持营业正常进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栋楼房设定抵押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

10月10日,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1)一般债权人的债权仅偿还60%,并且分两年支付;(2)公司股东将其拥有的50%的股份按照债权比例分配给一般债权人作为补偿;(3)抵押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在两年后可以得到本金的全额支付;(4)自破产申请受理开始,所有债权停止计算利息。债权人会议对上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除担保债权人组外,各类债权人组和出资人组都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甲公司在与担保债权人组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

2009年5月,甲公司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30%的支付比例清偿第一笔债务之后,发现公司现金流严重不足,重整计划无法继续执行。经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债务人破产。甲公司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经支付的30%的清偿款。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对A、B、C和D申报债权的异议是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3)甲公司能否拒绝D为清偿自己的债权而拍卖抵押楼房的要求?并说明理由。

(4)在重整期间,甲公司为向银行借款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栋楼房提供担保的做法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5)人民法院在担保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有异议的情况下,批准重整计划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在终止执行重整计划后,甲公司能否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清偿的款项?并说明理由。

【案例2】

2007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某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发现以下事实:

(1)甲公司欠A企业100万元的货款。2006年6月1日,应债权人A企业的要求,甲公司以自己100万元的设备设定抵押。

(2)2006年12月1日,甲公司主动放弃对B企业200万元的债权。

(3)2007年4月1日,甲公司已经不能清偿数个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并且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甲公司仍向债权人C企业清偿了300万元的货款。

(4)2006年3月1日,甲公司为逃避债务在D企业隐匿了120万元的财产,被管理人发现。

(5)甲公司一直拖欠E企业250万元的货款。2007年6月20日,E企业得知甲公司已经申请破产的事实后,迅速与甲公司签订了200万元的买卖合同。甲公司发货后,E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6)甲公司的股东F企业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缴纳出资,对其出资不足的60万元,管理人要求F企业补足时,F企业以超过了出资期限为由表示拒绝。

(7)2003年4月1日,甲公司的董事王某将甲公司20万元的财产据为已有,被管理人发现。

要求: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管理人能否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对甲公司主动放弃债权的行为,管理人能否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对甲公司向债权人C企业的清偿行为,管理人能否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对甲公司隐匿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是否有权予以追回?并说明理由。

(5)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E企业能否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权?并说明理由。

(6)根据本题要点(6)所提示的内容,F企业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7)根据本题要点(7)所提示的内容,对王某的行为,管理人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B

【解析】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答案】A

【解析】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答案】C

【解析】选项C: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一方提出。

4.【答案】A

【解析】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5.【答案】C

【解析】选项C:管理人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6.【答案】B

7.【答案】C

【解析】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8.【答案】B

【解析】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调整。债权人会议无权直接调整管理人的报酬。

9.【答案】D

【解析】选项D: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由“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后,由“债权人会议”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10.【答案】A

【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11.【答案】D

【解析】(1)选项A:股东的破产债权,不得与其欠付的注册资本金相抵销;(2)选项B: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禁止抵销;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3)选项C: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禁止抵销。

12.【答案】C

【解析】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13.【答案】A

【解析】(1)选项BC属于破产费用;(2)选项D: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才属于共益债务。

14.【答案】C

【解析】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15.【答案】B

【解析】债权人会议表决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时,经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16.【答案】D

【解析】(1)选项A:债权人会议“可以”(而非必须)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2)选项B: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3)选项C: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代表由“债权人会议选任”,但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才有效,但并非由人民法院指定;(4)选项D: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

17.【答案】D

【解析】(1)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属于债权人会议的一般决议;(2)人数: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8人)过半数通过(≥5人);(3)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900万元)的半数以上(≥450万元)。

18.【答案】D

【解析】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19.【答案】B

【解析】选项B: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提出。

20.【答案】A

【解析】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管理人依照规定提存的分配额,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的,应当交付给该债权人。

21.【答案】B

【解析】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22.【答案】A

【解析】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2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23.【答案】C

【解析】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发现有应当追回的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24.【答案】 B

【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0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D

【解析】(1)选项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2)选项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3)选项C: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而非“终止”;(4)选项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出。

2.【答案】ACD

【解析】选项B:破产清算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进行,属于对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清偿,而非对个别债权人的清偿。

3.【答案】CD

4.【答案】BD

【解析】破产企业的职工作为债权人可以申请债务人企业破产,但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2/3以上多数同意。

5.【答案】ABC

【解析】选项D: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答案】ABD

【解析】(1)选项A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而非终止;(2)选项C: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能够继续进行时,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3)选项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以其财产对向债权人提供物权担保的,其在担保物市场价值内向债权人所作的清偿,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7.【答案】AB

【解析】在整个破产程序中,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的裁定仅限于“不予受理”和“驳回破产申请”。

8.【答案】ABC

【解析】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D选项属于可以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9.【答案】ABCD

【解析】社会中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存在利害关系:(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2)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3)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10.【答案】ABD

【解析】选项C: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的行为才可以撤销。

11.【答案】ABC

【解析】选项D是属于债务人的无效行为。

12.【答案】ABC

【解析】选项D属于破产费用。

13.【答案】ACD

【解析】选项B: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14.【答案】BC

【解析】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15.【答案】ABC

【解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而非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16.【答案】BC

【解析】(1)选项A: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只能“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2)选项D:属于管理人的职权。

17.【答案】AD

【解析】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18.【答案】ACD

【解析】(1)选项A: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2)选项B: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3)选项C: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4)选项D: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19.【答案】ABC

【解析】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法律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20.【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尚未进入破产程序时,“债务人、债权人”均可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2)选项B: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3)选项C: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4)选项D: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21.【答案】BCD

【解析】(1)选项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而不必宣告破产;(2)选项D: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三、案例分析题

【案例1答案】

(1)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不合法。根据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在本题中,人民法院公告之日为1月21日,债权申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月21日。

(2)①对A的异议不成立。根据规定,债权人A可以就违约罚息申报债权。②对B的异议不成立。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对于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首先向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人追偿,然后再以未受清偿的余额向保证人追偿。③对C的异议不成立。根据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C有权申报债权。④对D的异议不成立。根据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在本题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必须申报。

(3)甲公司可以拒绝D的要求。根据规定,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应暂停行使。

(4)甲公司的做法合法。根据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5)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将获得全额清偿,其因延期清偿所受的损失将得到公平补偿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可以批准重整计划。在本题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只是获得了本金的全额清偿,但其因延期清偿所受的损失未得到公平补偿,因此,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6)甲公司不能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经清偿的款项。根据规定,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人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案例2答案】

(1)管理人不能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在本题中,甲公司设定抵押的时间距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已经超过了1年,因此,管理人不能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

(2)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放弃债权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在本题中,甲公司向个别债权人C企业的清偿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因此,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4)管理人有权予以追回。根据规定,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自始无效,管理人有权予以追回。

(5)E企业不能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权。根据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不能抵销。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6)F企业的主张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7)管理人应当追回。根据规定,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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