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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5年内注会行业收入增长要高于GDP增幅

发布时间:2011/1/23  来源:中国会计报  作者:不详  点击数:

  “此次出台的《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优做强做大实施办法》(下称‘办法’),有两大‘亮点’,一是甘肃省财政厅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二是措施较具体,诸如‘会计师事务所享受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税收扶持政策’等激励政策‘含金量高’。”谈起甘肃省财政厅近日出台的促进事务所做强做大的“办法”,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办公室主任郭仲荣满怀信心。

  郭仲荣在接受《中国会计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办法”的出台对优化甘肃省会计师事务所规模结构,实现大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合理配置、优势互补,积极推动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做优做强做大,促进甘肃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总量控制,数量服从质量

  郭仲荣表示,“办法”是甘肃省落实国办56号文的具体举措。甘肃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注册会计师协会党委书记、会长张智军亲自指导制定推动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做强做大的实施办法。本次“办法”规划了甘肃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未来5年的发展目标。

  在数量布局上实行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总量控制,数量服从质量。省会城市以外的市、州政府所在地,根据当地经济总量和实际情况,确定会计师事务所数量。通过规范管理,一般市(县、区)原则上保留1家会计师事务所。

  在规模结构上,重点扶持1-2家事务所,形成年收入超过2000万元、注册会计师50人以上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积极支持10家左右事务所,形成年收入超过500万元、注册会计师30人以上的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科学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不断创新发展模式、服务方式和技术手段,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

  在执业能力上,“办法”提出,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要具有核心竞争力、能够跨省甚至跨国经营并为上市公司提供综合服务;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能够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或综合服务;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突出特色,重在做精做专,面向小规模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农村提供优质服务。

  在业务收入方面,“办法”提出,未来5年,甘肃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收入增长要高于全省GDP增幅;业务收入总量占GDP的比例基本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鼓励优化重组严格市场准入

  张智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出台的六项措施是“含金量很高的扶持政策。”扶持措施鼓励信誉良好、成长快速的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之间进行优化重组,成为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稳步扩大甘肃省中型会计师事务所数量。支持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中型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自愿原则,采用多种科学有效的形式进行强强联合,发展成为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扶持措施积极倡导甘肃省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国际会计公司成为其成员所、联系所,利用国际网络,吸收先进技术,引进先进管理模式,培养国际化人才,扩大发展空间。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与甘肃省“走出去”企业合作,在境外设立代表处、分支机构,建立国际网络,为甘肃省企业走出去提供优质服务。

  针对事务所转制问题,扶持措施要求2011年12月31日前,达到中型和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其他公司制会计师事务所按要求一律转制为普通合伙制。鼓励会计师事务所组建管理公司。

  对挂名执业、兼职执业的合伙人(股东)和注册会计师,一经发现,立即撤销注册,撤回行政许可,并向其兼职单位通报。对存在挂名、兼职合伙人(股东)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撤销执业资格。措施规定省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政监管,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退出机制。

  严格市场准入。对注册资本金不实或未通过评估的,省级财政部门不予批准设立事务所。

  此外,措施还建立了奖惩机制。每年组织对全省综合评价排名前5位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彰奖励。对全省综合评价排名差的会计师事务所,限期一年进行整顿重组。如无明显转变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郭仲荣告诉记者,为扶持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甘肃省财政厅将设立专项发展基金,支持中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重组联合的事务所,一次性奖励10万元;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的事务所,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年度全省综合评价排名前5位的会计师事务所一次性奖励10万元。全国综合评价排名前50位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省内设立分所,符合规定条件经省级财政部门批准同意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责任编辑:兴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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