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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4  来源: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作者:福建注协  点击数:

关于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核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已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核查

  1.专业阶段成绩核查

  对专业阶段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提交成绩核查申请,网上申请截止日为2011年1月24日,于2011年1月17日-24日(不含双休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考办缴费确认。

  2.综合阶段成绩核查

  对综合阶段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于2011年1月17日-24日(不含双休日)直接到当地考办办理成绩核查手续。

  成绩核查费为每科60元。

  二、专业阶段合格证和全科合格证

  财政部考办对符合专业阶段考试合格条件的考生赋予了专业阶段合格证号,对符合综合阶段考试合格条件的考生赋予了全科合格证号。有关专业阶段合格证和全科合格证发放相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对于符合专业阶段考试合格条件,但未赋予专业阶段合格证号的考生,可于2011年1月17日-24日(不含双休日)持各科考试成绩通知单、成绩核查回复单、免试批复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等到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考办申请专业阶段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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