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注册会计师(简称注师)考试的六个科目总体来看,经济法科目也是历年成绩较差的一科。这一方面与经济法科目固有的一些特点有关,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与考生在复习应考时未能较好地掌握复习方法有关。现将本人近几年在辅导经济法考试中的一些心得总结如下,供大家参考。
首先,应透彻地把握注师考试的特点:
1.试题注重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重点突出。以2009年的考试题为例,教材中的每一章都有试题出现,得分点分布极广。各章少则1分(外资金融机构法),多则20分(证券法),但传统的重点章节所占分数比重明显偏高,诸如证券法(20分)、企业法(18分)、公司法(15分)、破产法(10分)、外企法(9分)、票据法(8分)等都属此类。这就要求考生在对考试大纲中所确定的考试范围进行全面复习的同时,应加强对重点内容的把握和理解。在复习时间和精力的分配上也应有所侧重。
2.试题重视测试考生对知识的理解、实际应用及职业判断能力。试题中实务操作类的题目所占的比重较大,分值亦较高,而且部分题目是根据实际工作案例修改而来,要求考生具有较强的理解能力和应用分析能力。因此,在复习时,考生不能仅仅靠死记硬背有关的经济法律法规,应把每一条规定尽可能地切合到实际场景中去加以理解,灵活掌握。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位经验比较丰富的指导老师就显得极为重要。也只有这样有针对性地复习,才不至考试时面对考题,空有满腹理论和法律条文却无从下手解答。
3.试题注重体现知识更新的要求。在1998年和1999年的考试中,对支付结算办法、公司法、外企法、破产法、证券法等新出台和新修订的内容,均通过相关的考题加以体现。这就要求考生在复习时有较强的对时事的洞察力和知识更新能力,不断地学习掌握新知识、新法规,并通过对新旧法规内容的比较,充分理解法规的切实含义以强化记忆。
4.试题综合性较强。这要求考生对知识点的掌握不仅要熟练,而且能够融会贯通。在复习时应注意不同章节内容之间的联系和记忆。比方说,合同法、担保法和票据法等章节的内容容易被综合在一起,考查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所遇到的问题;再比如,企业法、证券法、公司法和破产法等章节的内容可能会被综合在一起考查企业的资金筹集、股权转让、资产清算等方面的业务活动。
5.试题隐蔽程度较高。近两年,试题中小型案例题的数量有所增加,要求考生从给定的资料中发掘对答题有用的条件,然后据以分析、回答问题,避免了试题的直观性,提高了所要测试知识的隐蔽性。这要求在复习时,应能深切领会各种法律法规的立法宗旨及适用状况的限定,以此来判断各种情况下的法规适用选择。
6.试题体现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原则。随着国际资本市场的一体化,国际会计市场一体化的速度在加快,各国注册会计师业务范围和执业规范也日趋一致。因此,在注会的考试中也体现与国际接轨的要求,引用国际惯例。如对法律时效的规定,上市公司收购的规定等。这要求考生在复习时加强对国际通行的经济法律、法规、规范的掌握。
其次,应结合本年考试所面临的实际形势,确定具体复习提纲和重点,用以指导复习。
1.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对新教材和大纲中新增加和重新调整过的内容应给予充分的重视。这包括:①经济法基础知识部分增加了法律行为与代理,诉讼时效及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等三方面的内容;②企业法部分突出(新增)了个人独资企业法,并将合伙企业法的位置提到全民企业法之前;③公司法(位置提前)与外企法位置对调,突出表明在公司法的大前提下,外企法具有一些特殊的规定;④取消了外资金融机构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⑤合同法部分按新《合同法》的规定做了全面的修订,这部分应给予充分的重视;⑥新增加了《会计法》部分的内容。其余章节内容基本未做调整。
2.依据前述对注会考试特点的分析,今年经济法科目各章节按重点优先排序应为:合同法(新颁布实施)、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为新增加内容)、会计法(新增加内容)。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外企法、票据法等五部分为传统一贯的重点章节;其余章节所占的分数比重将会较小。
最后,应掌握较有成效的复习方法。有效的复习方法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在临近考试,复习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尤其重要。
1.复习的早期应更多地把精力放在对基本法律、法规、规范的理解和记忆上,尽可能地做到对全部考试范围内的内容有全面的理解和掌握,并应在此阶段明确各章节的重点所在,避免临考前再进行总的概括;复习的后期应注重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综合应用方面的训练。比较好的方法是多做一些综合性的练习题,这些习题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临考前的一段时间则应将注意力集中于分数比重较大的重点章节的重点内容上,进一步加强记忆。
2.在各章节内容的重点确定方面,一般应以实体法内容为重点,如在公司法中有关公司的设立条件、注册资金要求、组织机构构成等方面的内容;而程序法内容所占的比重则相对较小,如在公司法中有关设立公司应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批机关的规定、审批的时间、公司变更终止的原因和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3.在《经济法》教材中,几乎每一章都有违法的法律责任,而且内容含量较大,但从考试的分数分布来看,有关这方面的试题分数只在1-2分,因此对这部分内容不必花费过多的精力,在时间紧迫的时候甚至可以放过这部分内容。
4.对于在实体法内容中出现的数字应该准确理解并熟记,比如公司法中对于公司发行债券的净资产要求,应准确理解净资产的含义及换算方法。另外,需特别注意那些比较隐蔽的条件或说法,如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必须有5个以上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不受此条件限制,但必须采用募集设立方式。
5.最后,在考试中应注意答题技巧。在回答主观题时,一般并不在于所用字数的多少,而在于是否答到点儿上,并且不一定用教材上的书面语言,只要基本内容表达清楚即可。因此,在复习中不要花费过多的精力用在强记上,而应多做理解性的记忆。
整理编辑:茎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