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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税法练习题十六

发布时间:2010/6/9  来源:北京财科学校  作者:caike  点击数:
第十六章 税务行政法制
一、单项选择题
1.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是对公民作出( )或者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 )罚款的案件。
 A.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上
 B.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上
 C.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上
 D.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上
 
2.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额在( )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
 A.200
 B.2000
 C.500
 D.1000
 
3.以下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的描述正确的有( )。
 A.税务行政复议的审查一律采用书面审查的形式
 B.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不可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C.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D.只要申请了复议,不管复议是否被受理都不可以提起诉讼
 
4.广州市白云区丽红集团2009年由于利用假发票抵扣进项税,被白云区税务机关发现并且对其罚款2万,丽红集团不服,决定上诉,则应该向( ) 提起诉讼。
 A.白云区人民法院
 B.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C.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5.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诉权和起诉期限,致使当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其起诉期限从当事人实际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 )。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二、多项选择题
1.以下属于我国税务处罚的种类有( )。
 A.罚款
 B.没收非法所得
 C.收缴发票
 D.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2.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相关规定下列表述的有( )。
 A.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申请人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B.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C.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申请人可以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D.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3.下列属于税务行政诉讼特有原则的有( )。
 A.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B.合法性审查原则
 C.由税务机关赔偿的原则
 D.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
 
4.关于行政复议申请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B.虽非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但其权利直接被该具体行政行为所剥夺、限制或者被赋予义务的第三人,在行政管理相对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单独申请行政复议
 C.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合并、分立或终止的,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D.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5.税务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税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司法活动。下述关于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 )。  
 A.税务机关作出的罚款行为  
 B.税务机关作出的复议行为  
 C.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D.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罚款的案件,应进行税务行政听证。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处罚”知识点进行考核】
 
 
2.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县以上税务机关。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具处罚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税务行政处罚。但是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这是《征管法》对税务所的特别授权。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处罚”知识点进行考核】
 
 
3.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税务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税务机关内部负责行政复议的工作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应当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地方的意见,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了解情况;选项B,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选项D,如果是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复议期限不作出答复的,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复议”知识点进行考核】
 
 
4.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凡是未经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或者经过复议,复议裁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均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丽红集团应该向白云区人民法院起诉。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诉讼”知识点进行考核】
 
 
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诉权和起诉期限,致使当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其起诉期限从当事人实际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年。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诉讼”知识点进行考核】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现行执行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主要有四种:(1)罚款;(2)没收非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4)收缴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处罚”知识点进行考核】
 
 
2.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申请人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复议”知识点进行考核】
3.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税务行政诉讼遵循以下几个特有原则:(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2)合法性审查原则;(3)不适用调解原则;(4)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 (5)税务机关负举证责任原则; (6)由税务机关负责赔偿的原则。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诉讼”知识点进行考核】
 
 
4.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的纳税人或其他税务当事人,具体包括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和其他当事人。但是,有一些例外情形的规定:
(1)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申请行政复议;
(3)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合并、分立或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4)与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5)虽非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但其权利直接被该具体行政行为所剥夺、限制或者被赋予义务的第三人,在行政管理相对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单独申请行政复议。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复议”知识点进行考核】
 
 
5.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基本一致,包括:
(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一是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二是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作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及代征行为。
(2)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交纳税保证金或者纳税担保行为。
(3)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一是罚款;二是没收违法所得;三是停止出口退税权;四是收缴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
(4)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5)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一是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存款;二是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6)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一是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扣缴税款;二是拍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抵缴税款。
(7)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税务机关颁发税务登记证和发售发票,税务机关拒绝颁发、发售或者不予答复的行为。
(8)税务机关的复议行为:一是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二是期限届满,税务机关不予答复。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诉讼”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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