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减免税额一抵免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重点也就是所得税计算的主线索。收入,主要是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税率
扣除项目和标准
亏损弥补(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减免税额
抵免税额
表: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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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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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税率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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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税率(非居民企业的所得) |
20%(实际征税时适用10%的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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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档优惠税率 |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 |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一、收入总额表
7.3 收入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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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类型 |
具体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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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货物收入 |
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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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收入 |
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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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财产收入 |
企业有偿转让各类财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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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
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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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收入 |
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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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收入 |
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他有形财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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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
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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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收入 |
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无偿赠予的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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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
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表7.4销售货物收入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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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方式结算方式 |
确认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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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承付 |
办妥托收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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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款 |
发出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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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 |
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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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 |
收到代销清单 |
2.特殊收入的确认
表7.5 特殊收入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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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收入 |
税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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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 |
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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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 |
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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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 |
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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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 |
企业分得产品时以产品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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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等用途 |
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 |
3.提供劳务收入
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表7.6 部分劳务收入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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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列举项目 |
确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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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费 |
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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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媒介的收费 |
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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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费 |
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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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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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 |
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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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费 |
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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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权费 |
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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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 |
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
补充1、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补充2、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例6-8】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收入的确认不正确的是:
A.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B.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C.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D.接受捐赠收入,按照接受捐赠资产的入账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解析】答案:D。
根据规定,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编辑:茎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