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科学校 400

 
考试聚焦
注会全日制班:
2020面授班

2026届注会面授班
   2026年注会全日制面授会取证一路畅通,注会顶级名师教学。>>详情

注会周末班:
2020注会考试面授培训

2026年注会早备考
  202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周末面授培训,早备考赢考试…>>详情

关注财科
关注北京财科学校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北京财科学校

首页 >> 就业信息 >>

财政部:内地扩大香港考生注册会计师豁免科目

发布时间:2010/12/22  来源:财政部网站  作者:财政部  点击数:

  近日,财政部会计司与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正式签署了《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二》是在内地与香港会计准则已经实现等效的情况下,经双方商定,对《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和《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作出的补充。

  《补充协议二》规定,参加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及符合《扩大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受惠人员范围协议》的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在报名应考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再豁免“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考试科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香港会计师公会将就落实《补充协议二》开展有关工作。

  此前,根据《协议》和《补充协议》等规定,参加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在报考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豁免“会计”、“财务成本管理”和“审计”三个考试科目;作为对等互惠安排,参加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在报考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时,可以豁免“财务汇报”、“财务管理”和“审计和资讯管理”三个单元科目。

  《补充协议二》的签署是深入贯彻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政策举措,将有助于进一步降低香港会计人士参加内地注册会计师考试的门槛,促进内地与香港会计职业界加强交流合作,推动两地注册会计师行业共同发展。

财政部会计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分享到: 更多
北京财科学校 | 卓聚网校 | 注册会计师 | 税务师 | 中级会计职称 | 初级会计职称 | 会计实操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2-2021 北京财科学校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4006-199-112 010-60249453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嘉悦广场8号楼
京ICP备05065397号-1 办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