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源税的计算】
1、题型:与增值税结合出计算题;自身出单选性计算题。
2、从计算角度重点掌握资源税的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收优惠。
(1)征税范围:原油、天然气、煤炭、盐的征税范围。
(2)计税依据:重点掌握特殊情况课税数量的确定方法。如折算率的使用;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数量的煤炭,可按加工产品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征税。
(3)税收优惠: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北方海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15元征收,南方海盐、湖盐、井矿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10元征收,液体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2元征收;
3、税率的选择。
例18.某铜矿山3月份销售5000吨;移送入选精选矿2000吨,选矿比为20%;该矿山铜矿属于5等,按规定单位税额为每吨1.2元,则该矿山3月份应纳资源税税额为多少?
答案:
(5000+2000÷20%)×1.2=18000(元)
例19.某油田4月份生产原油20万吨,其中12万吨用于外销,6万吨移送所属化工厂进行加工提炼,1万吨用于加热和修井,还有1万吨待销售。另外在采油过程中还同时回收天然气对外销售4千万立方米。
要求:计算该油田4月应缴纳多少资源税(原油单位税额为8元/吨,天然气单位税额为12元/千立方米)。
答案:
原油计税数量是当月开采并销售或自用数量,加热和修井用原油免税。
原油课税数量=12+6=18(万吨)
原油应纳税额=18×8=144(万元)
天然气是资源税税目之一,包括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天然气应纳税额=4千万立方米×12元/千立方米=48(万元)
该油田共缴资源税税额=144+48=192(万元)
例20.某纳税人本期以自产液体盐50000吨和外购液体盐10000吨(每吨已缴纳资源税2元)加工固体盐12000吨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600万元。已知固体盐税额为每吨15元,该纳税人本期应缴纳资源税( )万元。(2000年试题)
A.36 B.61
C.25 D.16
答案:D
解析:(12000×15)-(10000×2)=16(万元)
本题考点: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21.某煤矿2月份销售原煤5万吨,生产销售煤炭制品3万吨(综合回收率120%),生产天然气1500万立方米。该煤矿适用单位税额:原煤每吨1.2元,天然气的税额为4元/千立方米。
要求:计算该煤矿本月份应纳资源税。
答案:
(5+3÷120%)×1.2=90000(元)
解析: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煤炭,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售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对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收资源税。
例22.某联合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年12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专门开采的天然气45000千立方米,开采原煤450万吨,采煤过程中生产天然气2800千立方米。
(2)销售原煤280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2400万元。
(3)以原煤直接加工洗煤110万吨,对外销售90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840万元。
(4)企业职工食堂和供热等用原煤2500吨。
(5)销售天然气37000千立方米(含采煤过程中生产的2000千立方米),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660万元。
(6)购进采煤用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7000万元、增值税税额1190万元。支付购原材料运输费20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已经验收入库。
(7)购进采煤机械设备1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每台设备支付货款25万元、增值税4.25万元,已全部投入使用。
(提示:资源税单位税额,原煤3元/吨,天然气8元/千立方米;洗煤与原煤的选矿比为60%)
要求:
(1)计算该联合企业2002年12月应缴纳的资源税。
(2)计算该联合企业2002年12月应缴纳的增值税。(2003年试题)
答案:
(1)应缴纳的资源税=280×3+90÷60%×3+2500×3÷10000+(37000-2000)×8÷10000
=840+450+0.75+28=1318.75(万元)
(2)增值税销项税=22400×13%+15840×13%+2500÷10000×(22400÷280)×13%+6660×13%=2912+2059.2+2.6+865.8=5839.6(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1190+200×7%=1204(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5839.6-1204=4635.6(万元)
解析:某联合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采应税资源对外销售,即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资源税;开采应税资源的过程中外购的水、电、劳动保护用品、低值易耗品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对外销售应税资源要计算销项税额,无论该资源是否缴纳资源税,其增值税都要计算缴纳。
本题考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资源税的计算。
【关于印花税的计算】
1、三类题型:
(1)印花税可以和任何一个流转税组合在一起出题。
(2)印花税可以和土地增值税结合出题。
(3)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扣除印花税。
2、掌握的内容:税目、税率、计税依据、印花税的税收优惠。
例23.某交通运输企业2005年12月签订以下合同:
(1)与某银行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购置新车15辆,合同载明租赁期限为3年,每年支付租金100万元;
(2)与某客户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合同载明货物价值500万元,运输费用65万元(含装卸费5万元,货物保险费10万元);
(3)与某运输企业签订租赁合同,合同载明将本企业闲置的总价值300万元的10辆货车出租,每辆车月租金4000元,租期未定;
(4)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合同载明为本企业的50辆车上第三方责任险,每辆车每年支付保险费4000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印花税是( )。(2006年试题)
A.505元 B.540元
C.605元 D.640元
答案:C
解析:融资租赁合同应纳印花税=100×3×0.05‰=0.015(万元)。货物运输合同应纳印花税=(65-5-10)×0.5‰=0.025(万元)。
货车租赁合同应纳印花税=5元。保险合同应纳印花税=50×0.4×1‰=0.02(万元)。
应纳印花税=0.015+0.025+5/10000+0.02=0.0605(万元)=605(元)。
本题考点:印花税计税依据。
例24.2006年1月,甲公司将闲置厂房出租给乙公司,合同约定每月租金2500元,租期未定。签订合同时,预收租金5000元,双方已按定额贴花。5月底合同解除,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补交租金7500元。甲公司5月份应补缴印花税()。(2007年试题)
A.7.5元 B.8元
C.9.5元 D.12.5元
答案:A
解析:应补缴印花税=(5000+7500)×1‰-5=7.5(元)
例25.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由A公司向B公司提供价值300000元的钢材,B公司向A公司提供价值400000元的水泥,货物差价由A公司付款补足。已知购销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0.3‰,A、B两公司共应缴纳印花税为( )元。
A.90 B.120
C.420 D.210
答案:C
解析:(300000+400000)×0.3‰×2=420(元)
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应看成签订了两份合同;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者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例26.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加工合同,甲公司提供价值30万元的辅助材料并收取加工费25万元,乙公司提供价值100万元的原材料。甲公司应纳印花税275元。()(2002年试题)
答案:√
解析:加工或承揽收入额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受托方的加工费收入和提供的辅助材料金额之和。(30+25)×0.5‰=275(元)
本题考点:印花税计税依据。
例27.某高新技术企业2004年8月份开业,注册资金220万元,当年发生经营活动如下:
(1)领受工商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各一份;
(2)建账时共设8个账簿,其中资金账簿中记载实收资本220万元;
(3)签订购销合同4份,共记载金额280万元;
(4)签订借款合同1份,记载金额50万元,当年取得利息0.8万元;
(5)与广告公司签订广告制作合同1份,分别记载加工费3万元,广告公司提供的原材料7万元;
(6)签订技术服务合同1份,记载金额60万元;
(7)签订租赁合同1份,记载租赁费金额50万元;
(8)签订转让专有技术使用权合同1份,记载金额150万元。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领受权利许可证照应缴纳的印花税;
(2)计算设置账簿应缴纳的印花税;
(3)计算签订购销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4)计算签订借款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5)计算签订广告制作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6)计算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7)计算签订租赁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8)计算签订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2005年考题)
答案:
(1)领受权利许可证执照应缴纳的印花税=5+5+5=15(元)
(2)设置账簿应缴纳的印花税=7×5+2200000×0.5‰=35+1100=1135(元)
(3)签订购销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2800000×0.3‰=840(元)
(4)借款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500000×0.05‰=25(元)
以借款合同金额为计税依据,利息不缴纳印花税。
(5)广告制作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30000×0.5‰+70000×0.3‰=36(元)
由于原材料是由广告公司提供的,其提供的原材料,应当按照购销合同计算贴花。
(6)技术服务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600000×0.3‰=180(元)
(7)租赁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500000×0.1%=500(元)
(8)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1500000×0.5‰=750(元)
本题考点:印花税计税依据。
例28.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单位于2007年3月正式签署一幢写字楼转让合同,取得转让收入15000万元,公司即按税法规定缴纳了有关税金(营业税税率5%,城建税税率为营业税额的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营业税额的3%,印花税税率为0.5‰)。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为3000万元;投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为4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1200万元(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也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另知该公司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降比例为10%。请计算该公司转让此楼应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0%的部分,税率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1997年试题)
答案:
(1)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转让收入为15000万元。
(2)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3000万元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为4000万元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为:
(3000+4000)×10%=700(万元)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
15000×5%+15000×5%×(7%+3%)=825(万元)
15000×0.5‰=75(万元)
合计:825+75=900(万元)
⑤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加计扣除为:
(3000+4000)×20%=1400(万元)
⑥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为:
3000+4000+700+900+1400=10000(万元)
(3)计算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
15000-10000=5000(万元)
(4)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
5000÷10000=50%
(5)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
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5000×40%-10000×5%=1500(万元)
本题考点: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确定、税率,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
例29.某市宏志房地产开发公司参与开发市区内新区建设项目,建成后的普通标准住宅销售收入5000万元,综合楼销售收入18000万元,公司按税法规定分别缴纳了销售环节各项有关税金及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营业税税额的3%,印花税忽略不计。)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2000万元,其中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占用土地支付的金额占全部支付金额的1/4。公司分别计算了普通标准住宅和综合楼的开发成本及开发费用,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18%;综合楼开发成本为6000万元。另知该公司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当地省人民政府规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比例为10%。请计算该公司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的税额。(1998年试题)
答案:
(一)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二)计算综合楼应纳土地增值税
(1)计算扣除项目金额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000×(1-1/4)=1500(万元)或2000-500=1500(万元)
②支付开发成本=6000(万元)
③扣除税金=18000×5%×(1+7%+3%)=990(万元)
④应计提开发费用=(1500+6000)×10%=750(万元)
⑤加计扣除费用=(1500+6000)×20%=1500(万元)
⑥扣除项目金额=1500+6000+990+750+1500=10740(万元)
(2)增值额=18000-10740=7260(万元)
(3)增值额占扣除项目的比率=7260÷10740×100%≈67.60%
(4)应缴土地增值税
第一种计算办法:
应缴土地增值税=7260×40%-10740×5%=2367(万元)
第二种计算办法:
①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适用30%的税率这部分增值额=10740×50%=5370(万元)
应纳土地增值税=5370×30%=1611(万元)
②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适用40%的税率
这部分增值额=7260-5370=1890(万元)
应纳土地增值税=1890×40%=756(万元)
③全部应缴土地增值税=1611+756=2367(万元)
本题考点: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确定、税率、税收优惠,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例30.某外商投资企业,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2005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2月1日与当地建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一份,合同记载借款金额2000万元,借款期限10个月,还款到期日11月30日。
(2)2月中旬用借款2000万元和自有资金800万元,购得非耕地40000平方米的使用权用于开发写字楼和商品房,合同记载土地使用权60年,2月末未办完相关权属证件。
(3)第一期工程(“三通一平”和第一栋写字楼开发)于11月30日竣工,按合同约定支付建筑承包商全部土地的“三通一平”费用400万元和写字楼建造费用7200万元。写字楼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
(4)到12月31日为止对外销售写字楼50000平方米,全部签了售房合同,每平方米售价0.32万元,共计收入16000万元,按售房合同规定全部款项于12月31日均可收回,有关土地权证和房产证次年为客户办理。其余10000平方米中,7000平方米用于先租后售,11月30日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时间先定1年,租金从12月1日起计算,每月收租金21万元,合同共记载租金252万元,租金每月收一次;另外3000平方米转为本企业固定资产作办公使用。11月30日用于出租和自用得房屋面积已全部办好相关出租、资产转账手续,于当日全部交付并从12月1日使用。
(5)在售房、租房等过程中发生销售费用1500万元;发生管理费用(不含印花税)900万元(其中交际应酬费80万元)。
(说明:计算土地增值税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企业所得税税率30%,地方所得税税率为3%)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销售和出租的房屋应缴纳的营业税。
(2)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印花税。
(3)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4)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成本金额。
(5)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费用和其他项目金额。
(6)2005年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
(7)2005年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总额。
(8)所得税前应扣除的销售成本。
(9)所得税前应扣除的期间费用。
(10)所得税前应扣除税金。
(11)2005年度应缴纳的所得税。(2006年考题)
答案:
(1)售房、租房应纳营业税:(16000+21)×5%=801.05(万元)
(2)印花税:
2000×0.005%+5÷10000+(400+7200)×0.03%+16000×0.05%+2800×0.5‰+252×0.1%
=0.1+0.0005+2.28+8+1.4+0.252=12.03(万元)
注释:原政策规定商品房买卖签订的销售合同是按“购销合同”项目来征收印花税,税率为0.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2006年11月27日正式发布《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规定“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从2006年11月27日起执行。因此,在该时间以后发生的房产转让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项目来征收印花税,税率为0.5‰。
(3)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金额:
(2000+800)×(12000÷40000)×(50000÷60000)=700(万元)
(4)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成本:
400×(12000÷40000)×(50000÷60000)+7200×(50000÷60000)=6100(万元)
(5)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费用和其他项目金额:
(700+6100)×10%+(700+6100)×20%=2040(万元)
(6)土地增值税:
增值额:16000-(700+6100+2040+16000×5%)=16000-9640=6360(万元)
6360÷9640×100%≈66%
应纳土地增值税:6360×40%-9640×5%=2062(万元)
(7)所得税应税收入:16000+21=16021(万元)
(8)扣除的销售成本:700+6100=6800(万元)
(9)扣除的期间费用:1500+900+12.03=2412.03(万元)
(税法允许扣除的招待费:500×10‰+(16021-500)×5‰=82.61,大于实际发生的招待费80万元,所以按实际发生数扣除。900万元的管理费不需调整。)
(10)扣除的税金:801.05+2062=2863.05(万元)
(11)2005年应纳企业所得税:
(16021-6800-2412.03-2863.05)×33%=3945.92×33%=1302.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