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CPA《税法》资料(二)
发布时间:2007/3/28 来源:北京财科学校 作者:caike 点击数:
第四章 营业税
一、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P109、110)
二、税目和税率(P111,掌握)
(一)税目
税率 远洋运输 航空运输 备 注
3% 程租 -
3% 期租 湿租 出租方配备人员
5% 光租 干租 出租方不配备人员
税 率 建筑3% 销售不动产5% 租赁5%
自建建筑物 对外销售 √(组价) √售价 -
转作本单位生产经营用 - - -
销售给本单位职工(住宅) √(组价) √售价 -
出租 - - √租赁费
对外分配利润 √(组价) √公允价 -
对外投资 - - -
对外捐赠 √(组价) √(组价) -
某建筑企业经批准自建同一规格和标准的楼房4栋,建筑成本共为6000万元,成本利润率10%。房屋建成后,该公司将其中1栋留作自用,1栋对外出租,取得租金收入200万元,1栋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3500万元,1栋作价3500万元对外投资。
应纳营业税=200×5%+3500×5%+6000÷4×(1+10%)÷(1-3%)×3%=236.03(万元)
境内 境外
在岸 离岸 境外自然人、法人
业务 业务
(二)税率(掌握)
3%、5%、20%。
三、计税依据:
(一)一般规定(包括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二)特殊规定
什么时候按全额、差额、组成计税价格、征税?什么时候免税?
境内 境外
客户 收取8% 下级行 上级行 2000万外汇借款
(人民币)支付6%利息
其他业务利息
收入5000万
中行系统应纳营业税:
下级行=2000×8%×5%=8(万元)
上级行=(5000-2000×6%)×5%=244(万元)
非中行系统应纳营业税(核定利率7%):
下级行=2000×(8%-7%)×5%=1(万元)
上级行=5000×5%+2000×(7%-6%)×5%=251(万元)
某企业(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2006年10月进口设备到岸价(折合人民币)600万元,关税5%,到岸后发生运费10万元,支付借款利息20万元。与承租方签定3年融资租赁协议(自2006年11月1日生效),应支付租赁费900万元。计算11月应纳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900-[600×(1+5%)×(1+17%)+10+20]}/36×5%=0.18(万元)
某金融企业全年业务如下: 单位:万元
金融商品 购入价 出售价 价差 计税营业额 营业税
A债券 200 160 -40 - -
B债券 300 310 10 - -
小 计 500 470 -30 0 -
C股票 2000 2500 500 - -
D股票 3000 2800 -200 - -
小 计 5000 5300 300 300 -
合 计 - - 270 300 15
某保险公司2006年10月营业收入1000万元,其中储金业务收入15万元。期初储金余额5000万元,期末储金余额6000万元。人民银行公布的年利率为3.6%。
应纳营业税=[1000-15+(5000+6000)/2×3.6%/12]×5%=50.075(万元)
A艺术团体委托B经纪公司代理,在C剧场演出,C剧场代售票务收入200万元,按收入支付B经纪公司10%佣金,C剧场收取场地费50万元,A艺术团体发生演出成本80万元。
A应纳营业税=(200-200×10%-50)×3%=3.9(万元)
B应纳营业税=200×10%×5%=1(万元)
C应纳营业税=50×3%=1.5(万元)
C应代扣代缴营业税=3.9万元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当年发生如下业务:
(1)竞拍市区土地一块,支付土地价款1000万元,由建筑公司建造住宅,支付工程款3000万元,当年全部销售,取得收入7500万元;取得市郊土地一块,支付价款600万元,发生前期开发成本100万元,后转让该土地,取得收入800万元。
(2)购入已完工办公楼支付价款3000万元,共10000平方米,销售5000平方米,售价1800万元,发生转让费用5万元。
(3)与K企业达成债务重组协议,K企业以房产抵偿应付账款500万元。该企业随后又转让,取得收入58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试计算该公司应纳的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7500+(800-600)+(1800-3000/10000×5000)+(580-500)]×5%=404(万元)
(一)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关键是税基的确认)
(二)外币业务的折算(p120)
六、几种经营行为的处理(P120)
(一)兼营不同税目的:应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从高征税
(二)混合销售和兼营非应税劳务
(三)增值税和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划分
1.建筑业务
2.邮电业务
3.代购代销
4.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务劳务的征税
5.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
支付2万元
销售方 销售货物100万元 购货方
支付2万元
支付2万元 支付2万元
中介
七、起征点(仅适用于个人)和减免税(P124)
八、纳税义务发生时间(P129)
十、纳税期限(P129)
(贷款期+90天)的应收利息按“权责发生制”按季申报缴纳营业税;(贷款期+90天)后新产生的应收利息按“收付实现制”在实际收到时申报缴纳营业税。
04/1/1 7/1 05/1/1 4/1 7/1
【例】某银行04年3月1日贷款1000万元,期限一年,年利率7.2%。至05年7月1日尚未归还。计算该笔贷款05年二季度应纳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1000×7.2%×(2÷12)×5%=0.6(万元)
2006年新颁布的文件:
财税[2006]75号
财税[2006]114号
财税[2006]177号
国税发[2006]80号
国税函[2006]478号
国税函[2006]493号
国税函[2006]1310号
国税函[2006]1312号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一、纳税人
对涉外企业不征。
二、税率(掌握:市区:7%;县城、镇:5%;其他:1%)
受托方代扣“三税”的,适用受托方所在地税率;
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在经营地缴纳“三税”,适用经营地税率。
三、计税依据
按“三税”计算,包括查补的“三税”。
查补“三税”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但应同时对偷漏的城建税进行加收滞纳金和罚款。
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出口企业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合计×适用税率
五、优惠政策
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
但: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和“即征即退”的,不退(返)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六、纳税环节、地点、期限
随同主税。
七、教育费附加
征收率为3%。
其他同“城建税”。
【例】某城市税务分局对辖区内一家内资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故意少缴营业税58万元,遂按相关执法程序对该企业作出补缴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并加收滞纳金(滞纳时间50天)和罚款(与税款等额)的处罚决定。该企业于当日接受了税务机关的处罚,补缴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滞纳金、罚款合计为( )。
A. 1215100元 B. 1216115元
C. 1241200元 D. 1256715元
D:应补交的营业税、城建税及其罚款=(58+58×7%)×2=124.12(万元);滞纳金按滞纳天数的0.5‰征收,两税滞纳金=(58+58×7%)×50×0.5‰=1.5515(万元);补缴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滞纳金、罚款合计=124.12+1.5515=125.6715(万元)。
第六章 关税法
一、征税对象和纳税人
征税对象:准予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纳税义务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二、进出口税则
除税率的部分内容外,一般了解。
三、原产地规定
(一)全部产地生产标准
(二)实质性加工标准
棉纱 棉布 服装 进出口公司
A国 B国 C国 D国
原产国
我
国
四、关税完税价格(掌握)
(一)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CIF)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货价+运抵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运输费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货价:以成交价为基础,并按规定调整后的实付或应付价格
实付或应付价格的调整:
特别注意“加六减三”的计算。
(二)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掌握)
特别注意(三)至(九)
【例】1997年9月1日某公司由于承担国家重要工程项目,经批准免税进口了一套电子设备。使用2年后项目完工,1999年8月引日公司将该设备以250万元出售给了国内另一家企业。该电子设备的到岸价格为3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按规定公司应补缴关税( )。
A.12万元 B.15万元 C.18万元 D.30万元
答案:C:300×(1-2÷5)×10%=18(万元)。
(三)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FOB)
(四)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运费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掌握)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某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船纳税人,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2005年3月发生相关经营业务如下:
(1)进口小轿车一辆,支付买价40万元、相关费用3万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4万元、保险费用2万元。
(2)将生产中使用的价值50万元设备运往国外修理,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支付给境外的修理费用5万元,料件费10万元,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收回了该设备;
(3)从国外进口卷烟8万条(每条200支),支付买价200万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12万元,保险费用8万元。
(注:进口关税税率均为20%,小轿车消费税税率8%)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进口小轿车、修理设备和进口卷烟应缴纳的关税;
进口小轿车应缴纳的关税=(400000+30000+40000+20000)×20%=98000(元)
修理设备应缴纳的关税=(50000+100000)×20%=30000(元)
进口卷烟应缴纳的关税=(2000000+120000+80000)×20%=440000(元)
合计缴纳关税=98000+30000+440000=568000(元)
(2)计算小轿车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
小轿车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490000+98000)÷(1-8%)×8%=51130.43(元)
(3)计算卷烟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
每标准条进口卷烟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2000000+120000+80000+440000)/80000+0.6]÷(1-30%)=48(元)<50元,适用比例税率为30%
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00+120000+80000+440000+0.6×80000)÷(1-30%)×30%+0.6×80000=1200000(元)
(4)计算小轿车、修理设备和卷烟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小轿车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490000+98000)÷(1-8%)×17%=108652.17(元)
修理设备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50000+100000)×(1+20%)×17%=30600(元)
卷烟进口增值税 =(2000000+120000+80000+440000+0.6×80000)÷(1-30%)×17%=652800(元)
小轿车、修理设备和卷烟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108652.17+30600+652800=792052.17(元)
六、 关税减免
(一)法定减免(前10条)
(二)特定减免(一般了解)
七、行邮税
八、关税征收管理(掌握)
第七章 资源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
包括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
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的,不征资源税、只征矿区使用费。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它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
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二、税目、税额(提供,P161)
注意税目具体解释。
三、课税数量确认(P162)
(一)一般规定
销售的按销售数量;自用的按自用(非生产用)数量
(二)特殊规定(掌握)
→ 销售 按销售数量征税(无销售数量按产量征税)
原煤→洗煤→ 销售 按移送数量征税(无移送数量按综合回收
率还原计算耗用量征税)
→自用(非生产) 按自用量征税
四、应纳税额计算(P163)
应纳税所得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五、减免税(P164)
六、纳税地点
跨省开采,在开采地纳税,税款由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计算划拨;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例】某采矿企业6月共开采锡矿石50000吨,销售锡矿石40000吨,适用税额每吨6元。该企业6月应缴纳的资源税额为( )。
A.168000元 B.210000元
C.240000元 D.300000元
A:应纳资源税=40000×6×(1-30%)=168000(元)
注意:有色金属矿原矿按70%征税;铁矿石按40%征税。
【例】某铁矿山2004年12月份销售铁矿石原矿6万吨,移送入选精矿0.5万吨,选矿比为40%,适用税额为10元/吨。该铁矿山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为( )。
A.26万元 B.29万元
C.43.5万元 D.65万元
B:(6+0.5÷40%)×10×40%=29(万元)
第八章 土地增值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
包括所有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范围的界定(P168)
自行转让集体土地非法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
出让不征 无偿不征
使用权、产权不转移不征
三、税率(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掌握)
四、收入总额和扣除项目的确认
土地增值额=收入总额-扣除项目金额
(一)收入总额
(二)扣除项目(重点)
1.转让开发房地产
五项:
(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2)房地产开发成本
(3)房地产开发费用
房地产开发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不能据实扣除,应按下列标准扣除:
①财务费用中利息支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
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第1项支出+第2项成本)×5%(以内)
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或不能提供金融证明的:
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第1项支出+第2项成本)×10%(以内)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包括:营业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7、5、1%)、教育费附加(3%)、印花税(万分之5)。
房地产开发企业印花税列入管理费用中,故不许扣除。
(5)其他扣除项目(仅指房地产开发纳税人)
(第1项支出+第2项成本)×20%
2.转让存量房
(1)土地价款
(2)税金及附加(同上,但包括印花税)
(3)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五、增值额
对于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房地产评估价计算征收:
(一)隐瞒、虚报成交价的;
(二)提供扣除金额不实的;
(三)转让成交价低于评估价又无正当理由的。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税率掌握p172)
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率
七、税收优惠(三条,p176)
八、申报及缴纳
(一)按次缴纳。每次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电报。
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应预征土地增值税。
(二)地点
纳税人是法人的,在房产座落地;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在办理过户手续所在地。
【例】某工业企业2003年转让一幢新建办公楼取得收入5000万元,该办公楼建造成本和相关费用3700万元,缴纳与转让办公楼相关的税金277.5万元(其中印花税金2.5万元)。该企业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A.96.75万元 B.97.50万元
C.306.75万元 D.307.50万元
C:土地增值额=5000-3700-277.5=1022.5(万元)
1022.5÷(3700+277.5)=25.71%
土地增值税=1022.5×30%=306.75(万元)
注意:税率要熟记!
第十章 房产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和征税对象
(一)纳税义务人
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不包括外资和外籍个人)。
(二)征税对象
房产的概念。
房地产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房产税。如已使用或者出借、出租的,应征收房产税。
使用(指转作经营用房)→按房产余值1.2%征房产税
出租→按租赁收入12%征房产税
二、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三、计税依据和税率
(一)房产自用的:从价计征。
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房产原值按会计核算要求计算。
(二)房产出租的:从租计征。
(三)特殊规定(P195)
1.房产投资
2.融资租赁
3.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
(四)税率(掌握)
1.从价计征的:余值×1.2%(年)
2.从租计征:租金收入×12%
3.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暂减按4%征收。
四、应纳税额计算
1.从价计征: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实际使用月份/12)
2.从租计征: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七、税收优惠(P196)
八、纳税义务发生时间(P198)
【例】某内资企业2006年房产原值如下:厂房1000万元;新建办公楼(委托施工企业建造)于4月底办理验收手续,原值1500万元;仓库500万元,于当年8月1日起对外出租,每月收取租金5万元。当地政府规定扣除率为20%。
要求:计算该企业全年应纳房产税。
应纳房产税=1000×(1-20%)×1.2%+1500×(1-20%)×1.2%×(8/12)+500×(1-20%)×1.2%×(7/12)+5×5×12%=9.6+9.6+2.8+3=25(万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
第十二章 印花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包括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
特别注意: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其当事人各方均是纳税人。
二、税目和税率(掌握)
(一)税目(共13个)
(二)税率(P211)
三、应纳税额计算(P212)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计算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四、税收优惠(P215)
五、纳税办法
(一)自行贴花办法
(二)汇贴或汇缴办法
(三)委托代征办法
六、违章处罚(P220)
【例】甲公司与乙公司分别签订了两份合同:一是以货换货合同,甲公司的货物价值200万元,乙公司的货物价值150万元;二是采购合同,甲公司购买乙公司50万元货物,但因故合同未能兑现。甲公司应缴纳印花税( )。
A.150元 B.600元
C.1050元 D.1200元
D:应纳印花税=(200+150+50)×0.3‰=1200(元)。
【例】某公司受托加工制作广告牌,双方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中分别注明加工费40000元,委托方提供价值60000元的主要材料,受托方提供价值2000元的辅助材料。该公司此项合同应缴纳印花税( )。
A.20元 B.21元
C.38元 D.39元
B:委托方提供原料主料的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以受托方提供的辅料与加工费合计数为计税依据,应纳印花税=(2000+40000)×0.5‰=21(元)。
第十三章 契税法
一、征税对象(对照土地增值税):
对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转让行为征税(无论是否有收入)。
二、纳税义务人和税率
(一)纳税人:受让方(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
(二)税率(提供): 3%~5%。
三、计税依据(重点,P224)
四、税收优惠(重点,P225)
五、纳税申报及缴纳(P227)
【例】某公司2003年发生两笔互换房产业务,并已办理了相关手续。第一笔业务换出的房产价值500万元,换进的房产价值800万元;第二笔业务换出的房产价值600万元,换进的房产价值300万元。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契税税率为3%,该公司应缴纳契税( )。
A.0万元 B.9万元
C.18万元 D.33万元
B:300×3%=9(万元)
如果问:双方合计纳税多少?
双方合计应纳=(300+300)×3%=18(万元)。
如果等价交换呢?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