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企业破产法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企业如在一定期间内取得清偿债务担保的,则不被宣告破产,该期间为( )。
A.自破产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
B.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
C.自破产申请之日起1年内
D.自破产申请之日起2年内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为破产申请。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宣告破产:(1)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2)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债务的。 教材154页
2.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国有企业提出破产申请后,又与其达成清偿债务的协议,甲公司拟向人民法院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甲公司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的时间为( )。
A.人民法院决定受理乙企业破产案件前
B.人民法院宣告乙企业破产前
C.人民法院裁定进行破产财产分配前
D.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案件前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案件受理的程序。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破产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 教材155页
3.下列各项中,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破产有管辖权的是( )。
A.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B.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B.破产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C.债务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应当依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在( )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A.3日
B.7日
C.10日
D.15日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为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程序。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应当依法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教材155页
5.申请人对人民法院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为( )。
A.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
B.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
C.裁定送达之日起7日内
D.裁定送达之日起1个月内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申请人对人民法院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时,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为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教材155页
6.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并通知债权人和发布公告后,债权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再予以清偿。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的法定期限为( )。
A.收到通知后的1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
B.收到通知后的15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
C.收到通知后的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
D.收到通知后的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并通知债权人和发布公告后,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再予以清偿。教材156页
7.A债权人对B债务人拥有300万元的债权,其中,B债务人将其所有的价值100万元的财产对A债权人的债权设定了担保。根据规定,A债权人在债权人会议上享有表决权的债权额为( )。
A.100万元 B.200万元
C.250万元 D.300万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成员的表决权。根据规定,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其担保债权时,就未受清偿的债权额在债权人会议上享有表决权。本题A债权人未受清偿的债权额为200万元,就此债权额在债权人会议上享有表决权。教材158页
8.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尚未审结且另有连带责任人的经济纠纷案件应当( )。
A.中止执行
B.中止诉讼
C.终结诉讼
D.终结执行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尚未审结且另有连带责任人的经济纠纷案件应当中止诉讼。
9.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 )召集,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
A.债权人
B.债务人
C.债权人会议主席
D.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为债权人会议的召集。根据《破产法》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由人民法院主持。
10.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须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
A.过半数通过
B.一致通过
C.1/3以上通过
D.2/3以上通过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但是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教材160页
11.关于债权人会议主席的产生,下列表述符合《破产法》规定的是( )。
A.由债权人会议成员选举产生
B.由债权人会议成员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选举产生
C.由清算组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产生
D.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产生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主席的产生。债权人会议主席应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产生。教材159页
12.某破产企业有12位债权人,债权总额为1500万元。其中债权人甲、乙的债权额为500万元,有破产企业的房产作抵押,现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下列( )情形不能通过。
A.有7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700万元
B.有7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800万元
C.有6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550万元
D.有4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600万元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0人)过半数通过,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000万元)的半数以上。考生注意,如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13.全民所有制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 )内,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整顿的期限不得超过( )。
A.1个月;1年
B.2个月;2年
C.3个月;1年
D.3个月;2年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和解整顿的程序。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3个月内,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整顿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教材160页
14.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和债权人会议达成的和解协议发生效力后,应受和解协议约束的债权人是( )。
A.和解协议成立前产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B.和解协议成立前产生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C.和解协议成立后产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D.和解协议成立后产生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的考核点为破产程序中,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的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解协议成立前产生的债权人只能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接受债务清偿,不得要求或接受债务人在和解协议外给予的单独利益,无权就其债权提起民事执行程序。但和解协议成立后产生的债权人不受协议约束,可要求单独受偿并提起民事执行程序。所以选项A符合法律规定。选项B所述债权人是和解协议成立前产生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因该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该权利是法定的,无须债权人会议讨论决定,也不受和解协议的约束。选项C、D所述债权人是在和解协议成立后产生的债权人,不受和解协议的约束,因为该部分债权人是在破产企业整顿期间所产生的债权人,此期间破产程序处于中止阶段。
15.破产企业清算组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的机构是( )。
A.破产企业上级政府主管部门
B.人民法院
C.破产企业职工代表大会
D.债权人会议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破产清算组的工作监督。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接受人民法院监督。
16.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根据规定,该一定期限为( )。
A.5日 B.7日
C.10日 D.15日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清算组的成立期限。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教材164页
17.甲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决定解除甲企业与乙公司签订的尚未履行的合同。该合同约定,甲企业不履行合同时,应向乙公司按合同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下列对该项违约金的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 )。
A.作为破产费用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B.作为破产债权清偿
C.作为有财产担保债权优先清偿
D.不予清偿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债权的确定。根据规定,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 教材168页
18.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行使取回权取回,权利人取回财产时,如存在相应对等的给付义务的,应向清算组履行义务后才能取回,否则,清算组可对该财产行使( )。
A.别除权 B.留置权
C.抵销权 D.撤销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取回权的运用。财产权利人行使取回权时,如存在相应对等的给付义务的,应向清算组履行义务后才能取回,否则,清算组可对该财产行使留置权。
19.关于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一律不属于破产财产
B.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一律属于破产财产
C.已经签订合同、交付房款、进行房改,卖给职工个人的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不属于破产财产
D.未进行房改的职工住房,属于破产财产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破产规定》,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已经签订合同、交付房款、进行房改,卖给职工个人的,不属于破产财产。未进行房改的职工住房,可由清算组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房改事项,向职工出售,所得款项属于破产财产。
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是( )。
A. 破产企业未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因清算组解除合同受到的损失额
B. 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差旅费用
C.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D. 破产宣告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破产企业的罚款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债权的确定。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债权人为个人利益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如债权人申报债权的费用、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差旅费用等;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破产宣告前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21.计息的破产债权,计算到( )之日止。
A.破产申请
B.破产受理
C.破产宣告
D.破产程序终结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破产债权的确认。凡计息的破产债权,其利息均只计算到破产宣告之日止,不计息的破产债权,则以债务本金作为破产债权数额。
22.A公司曾与B公司签订一份300000万元的承揽合同,后由于B公司被宣告破产而解除该合同,造成A公司实际损失20000元、预期利润损失15000元。根据规定,A公司对B公司享有的破产债权应为( )。
A.5000元
B.15000元
C.20000元
D.35000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因清算组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损失赔偿额的确定。清算组解除合同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应作为破产债权,但该损失赔偿额仅限于实际损失的数额。因此,本题选项C是正确的。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界限的实质标准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下列情形中,可以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 )。
A.债务人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式清偿债务
B.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况
C.债务人资不抵债
D.债务人对主要债务在可预见的相当长时间内持续不能偿还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不能清偿在法律上的着眼点是债务关系能否正常维系,其要点为:(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期、债权人提出偿还要求的、无争议或已有确定名义(指已经生效判决、裁决确定)的债务;(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长期连续不能偿还。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其他经济纠纷案件,应当如何进行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
A.已经审结但未执行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B.尚未审结且另无连带责任的人,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在破产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终结诉讼
C.尚未审结且另有连带责任的人,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
D.已经审结正在执行的,继续执行该经济纠纷案件,直到案件终结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本题的考核点为破产案件受理裁定的法律效力。根据规定:(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包括已经审结但尚未执行的,或已开始执行但尚未执行完毕等情况。(2)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尚未审结且另无连带责任人的经济纠纷案件,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在破产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终结诉讼。(3)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尚未审结且另有连带责任人的经济纠纷案件,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依破产程序受偿,待破产程序终结后,原案件恢复审理,债权人再追究连带责任人的民事责任。
3.A公司为B企业向C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后A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被其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受理了该破产申请。C银行得知该情形后,下列各项中符合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C银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参加破产程序受偿
B.C银行可以不参加破产程序,A公司的担保义务终止
C.C银行不参加破产程序,A公司的担保义务并不免除
D.C银行不参加破产程序的,由B企业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参加破产程序受偿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保证人被申请破产情形的处理。根据规定,债权人在得知保证人破产的情况后,如果未申报债权参加破产程序,保证人的担保义务即从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终止;如果债权人申报债权,参加破产程序受偿,即以其在破产宣告时所享有的、保证人承担的担保额为破产债权。
4.
对于人民法院在破产程序中作出的下列各项裁定,当事人不能上诉的有( )。
A.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
B.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
C.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裁定
D.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破产程序的终结。在破产程序中,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除驳回破产申请和不予受理的裁定外,一律不准上诉。 教材173页
5.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除可以随即进行破产宣告成立清算组的外,在企业原管理组织不能正常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可以成立企业监督组。企业监督组成员可以是( )。
A.股东会议代表
B.企业原管理人员
C.主要债权人
D.中介机构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监管组成员。企业监管组成员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股东会议代表、企业管理人员、主要债权人中产生,也可以聘请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参加。
6.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有( )。
A.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
B.债权人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
C.1/2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
D.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者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根据上述规定,选项C错误。
7.关于债权人会议,下列各项中,符合《破产法》规定的是( )。
A.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出席债权人会议
B.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委托代理人代为列席债权人会议
C.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派员列席债权人会议
D.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召集。(1)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列席”债权人会议,而不是“出席”。故选项A错误。(2)只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才由人民法院召集,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者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由会议主席主持。故选项D也是错误的。
8.某破产企业有10位债权人,债权总额为1200万元。其中债权人甲、乙的债权额为300万元,有破产企业的房产作抵押,现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下列( )情形不能通过。
A.有6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600万元
B.有6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400万元
C.有5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500万元
D.有4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600万元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为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权。债权人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本题中除甲、乙外,有8位债权人有表决权,D项4位债权人未过半数。另外,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本题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1200-300=900万元,B项未达到半数。
9.整顿期间,债务人企业有下列( )情形时,应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企业整顿,宣告其破产。
A.因客观原因致使债务人无法执行和解协议
B.因债务人的过错不执行和解协议
C.财务状况继续恶化,债权人会议申请终结整顿的
D.对整顿期间产生的债权人单独清偿债权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前三个选项是《破产法》第21条的规定。最后一个选项所表述的内容,应当注意区分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是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之前,还是产生于破产企业整顿期间。如是后者,破产企业的清偿行为不受限制。
10.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清算组职责的是( )。
A.保管、清理破产财产 B.对破产财产估价
C.处理和分配破产财产 D.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决定继续履行或解除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清算组的职责。上述各选项均为清算组的职责。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决定继续履行或解除,也是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的职责之一。
11.某国有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该企业的下列财产中,属于破产财产的有( )。
A.已作为债务担保物的财产
B.破产前为维持生产经营,向职工筹借的款项
C.破产企业在与他人合资组成的法人型联营企业中的投资
D.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破产财产与破产企业的财产的区别。A项所述已作为债务担保物的财产,因为要保证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所以不作为破产财产。B项所述破产前为维持生产经营向职工筹借的款项,视为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处理,不属于破产财产,但如果是职工在企业破产前作为资本金投入的款项,应当作为破产财产。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破产财产的是( )。
A.企业破产前已受让他人财产并依法取得所有权,但未完全支付对价
B.已向他人交付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财产
C.借予本企业工会的办公用房
D.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财产的确定。(1)企业破产前已受让他人财产并依法取得所有权或者土地使用权的,即使未支付对价或者未完全支付对价,该财产仍属于破产财产。(2)破产企业工会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但其无偿占用破产企业的财产如办公、活动场所等除外。
13.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下列选项中,构成别除权的情形有( )。
A.第三人为破产人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B.破产人为其它债务人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C.破产人为自己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D.破产人为其它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处理。(1)第三人为破产人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因担保物不属于破产企业所有,债权人不产生破产法上的优先受偿权。(2)别除权涉及财产担保,保证担保则不属于别除权的范围。(3)破产宣告前,破产人以自己的财产为自己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享有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该权利在破产法理论上称为别除权。
14.在破产清算前,债权人行使抵销权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A.与债务人互负债权债务
B.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得到确认
C.主张抵销的债权债务均发生在破产申请之前
D.主张抵销的债权债务均发生在破产宣告之前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的《破产规定》中指出,与债务人互负债权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组请求行使抵销权,抵销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得到确认;(2)主张抵销的债权债务均发生在破产宣告之前。
三、判断题。
1.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况,如无相反证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界限的含义。破产界限所指的不能清偿,是指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该不能清偿是在可以预计的期限内确实不能清偿,不是因为资金紧张而暂时无法清偿。
2.破产申请可以由债权人提出,也可以由债务人提出,但作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破产申请的提出。
3.达到破产界限的企业,整顿期满后仍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时,可由法院裁定宣告破产。( )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为和解与整顿的终结。整顿期满,债务人企业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该企业破产,并按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重新申报登记债权。
4.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和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 )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组成。无论债权人有无财产担保,所有的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只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债权人会议上没有表决权。
5.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时,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其破产申请不予受理。( )。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债务人核对情况。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告知债权人先行提起民事诉讼,其破产申请不予受理。
6.对于债权人会议的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两者的区别在于通过时同意者代表的无财产担保的破产债权额占总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比例不同。( )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根据债权人会议决议事项的不同,决议分两类,一种是普通决议,一种是特别决议。两者的区别在于通过时同意者代表的破产债权额占总额的比例不同。
7.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的市场价格无异议的,有权决定不进行评估。( )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的市场价格无异议的,经人民法院同意后,可以不进行评估。但是国有资产除外。
8.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对债务人所作的减免债务或延期偿还让步,效力及于其保证人和连带债务人。 ( )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对债务人所作的减免债务或延期偿还让步,仅对债务人有效,其效力不及于其保证人和连带债务人,他们仍应按原来债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
9.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
【正确答案】 对
10.2000年10月10日,法院受理了甲企业的破产案件,甲企业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后,2001年1月10日进入整顿阶段,整顿时间截止到2003年1月10日。2002年5月甲企业的债权人A发现,甲企业有一笔于2000年4月30日到期可以追回的债务没有追偿,即要求法院终结整顿,宣告甲企业破产,追回该笔财产计入破产财产中分配。( )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甲企业的情况并不符合《破产法》二十一条规定的终结整顿,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
11.债务人的开办人注册资本投入不足的,如果债务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应由该开办人对债务人不足清偿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 )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债务人的开办人注册资本投入不足的责任。根据规定,债务人的开办人注册资本投入不足的,如果债务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应当由该开办人予以补足,补足部分属于破产财产。而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部分,不再清偿。
12.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分别申报债权。( )
【正确答案】 对
13.企业在破产前为维持生产经营,向职工筹借款项形成的资产,不属于破产财产,视为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处理。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财产与破产债权的关系。企业向职工筹借款项形成的资产,应属于破产财产;从破产债权角度而言,应视为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处理。
14.无论是否属于破产试点地区的破产企业,其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所得,首先应用于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剩余部分才允许列入破产财产,用于分配。 ( )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的处理。只有破产试点地区的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剩余部分才允许列入破产财产,用于分配。
15.A公司欠B公司工程款100万元,在B公司破产宣告后,C公司将其对B公司的85万元债权转移给A公司,A公司主张与B公司抵销85万元,以抵偿A公司对B公司的部分欠款。该行为属于破产抵销权。( )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破产人的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或破产案件受理后,取得他人的破产债权,禁止抵销。
16.破产程序终结后,且未另外发现破产财产的,债权人通过破产分配未能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予以清偿,破产企业未偿清余债的责任依法免除。 ( )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财产的分配。根据有关规定,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通过破产分配未能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予以清偿,破产企业未偿清余债的责任依法免除。
四、综合题。
1.某油泵厂系国有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于2003年10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受理了此案。经调查查明有下列情况:①该油泵厂有铲车两辆,是租赁某建筑设备公司的财产,且该油泵厂欠建筑设备公司租金12万元;②顺成商贸公司对该油泵厂有20万元债权,但同时又负有15万元债务,该债务尚未到清偿期;③该油泵厂欠某工商银行600万元,用自建仓库作为抵押,该仓库现值400万元;④某啤酒厂对该油泵厂有50万元债权,于2004年1月到期,但该油泵厂于2003年7月提前清偿该债务。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建筑设备公司应如何实现自己的债权?
(2)顺成商贸公司对该油泵厂的债务尚未到期,可否主张抵销权?为什么?
(3)工商银行如何实现自己的债权?设工商银行参加债权人会议,可否就600万元债权享有表决权?
(4)该油泵厂对某啤酒厂的提前清偿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1)对租赁设备行使取回权,对租金应向法院申报破产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取回权是指从清算人接管的财产中取回不属于破产人财产的请求权。“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实践中,作为取回权标的物的“属于他人的财产”主要包括:①按份共有的财产;②委托管理的财产;③租赁财产;④借用财产;⑤加工承揽财产;⑥寄存财产;⑦寄售财产;⑧基于其他法律关系交破产人占有、但未转移所有权的他人财产。取回权的行使,破产宣告后,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回权人可以随时向清算组请求取回财产。清算组收到取回权人的请求后,一经证明属实,即应予以返还。本案中,建筑设备公司对租赁设备即两辆铲车,应行使取回权,取回财产。对未受偿的租金,应向法院申报破产债权,参加破产分配。
(2)顺成商贸公司可以主张抵销。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应减去未到期的利息。顺成商贸公司可就15万元债权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后,主张抵销权。破产抵销权,是指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不论债的种类和到期时间,可于清算分配前以破产债权抵销其所负债务的权利。“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清算前抵销。”
(3)工商银行可就担保物行使别除权,对剩余的债权参加破产分配。其行使表决权代表的债权额仅为200万元。别除权是指债权人不依破产程序,而就破产财产中的特定财产单独优先受偿的权利。“破产宣告以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本案中,工商银行应就担保物即价值400万元的仓库行使别除权,对另外200万元债权,则参加破产分配。如果该工商银行参加债权人会议,可以行使表决权,但其代表的债权额只能是200万元。
(4)该油泵厂对某啤酒厂的提前清偿行为无效。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期间内,破产企业对未到期债务的提前清偿行为无效。清算组可申请人民法院将提前清偿的财产追回,并入破产财产。该油泵厂对某啤酒厂的提前清偿行为无效。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期间内,破产企业对未到期债务的提前清偿行为无效。对此行为,清算组可申请人民法院将提前清偿的财产追回,并入破产财产。
2.晚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贸易公司于2001年11月16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2002年10月10日受理此案后,于2003年6月8日依法宣告贸易公司破产,并于2003年6月20日成立了破产清算组接管贸易公司。清算组对贸易公司清理的情况如下:
(1)2001年5月11日向中国银行东浦支行借款50万元,至今未还。
(2)2002年与甲企业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现清算组决定解除该合同,造成甲企业实际损失为10万元。
(3)拖欠丙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5万元。
(4)因欠税被主管税务机关处以罚款200万元未缴。
(5)新疆一债权人因参加贸易公司债权人会议发生的差旅费2万元、江苏一债权人为参加贸易公司破产清算聘请律师的费用1万元。
(6)贸易公司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破产费用为80万元。
除此之外,经评估确认:贸易公司尚有资产2500万元(变现价值);该公司尚有负债3600万元,其中:应付工资及劳动保险费用350万元,应缴税金400万元,其他流动负债1300万元;长期负债1550万元。
问:中国银行东浦支行享有的破产债权得到清偿的具体数额是多少?(保留小数点2位)
【正确答案】 (1)破产财产 = 2500(万元)
(2)破产债权 = 1300+1550+50+10+5 = 2915(万元)
(3)贸易公司2500万元的破产财产应优先拨付80万元的破产费用,再清偿350万元所欠的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用和400万元的税款。
(4)对于破产债权,可供清偿的破产财产尚有1670万元(2500 -80- 350-400=1670万元),破产债权人应按同一比例清偿。该比例为57.29%(1670÷2915=57.29% )。
(5)中国银行东浦支行的破产债权得到清偿的具体数额为28.65万元(50×57.29%=28.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