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了解第三条的内容:
一.本准则所称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有时也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本准则对二者不做区分]
二.本准则所称鉴证业务要素,是指鉴证业务的三方关系、鉴证对象、标准、证据和鉴证报告。
第二章 鉴证业务的定义和目标
掌握第三和五,其他为理解。
一.鉴证业务的定义(第5条):
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其定义有5项含义:主体是注册会计师,用户是预期使用者,目的是适当保证或提高鉴证对象信息的质量,基础是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产品是书面鉴证结论]
二.鉴证对象信息的定义(第5条):
是按照标准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和计量的结果。如责任方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标准)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鉴证对象)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而形成的财务报表(鉴证对象信息)。[理解思路是责任方——标准——鉴证对象——鉴证对象信息]
三.(第6条):
鉴证对象信息应当恰当反映既定标准运用于鉴证对象的情况。如果没有按照既定标准恰当反映鉴证对象的情况,鉴证对象信息可能存在错报,而且可能存在重大错报。[关键词是既定标准]
四.鉴证业务与相关服务的区别:
1.业务涉及的关系人不同:鉴证业务涉及注册会计师、客户、预期使用者,相关服务涉及注册会计师和客户。
2.业务关注的焦点不同:鉴证业务关注如何保证或提高信息的质量,相关服务关注客户对注册会计师提供的信息的利用。
3.工作结果不同:鉴证业务是提供合理或有限的书面鉴证报告,相关服务只提供建议而不提供保证。
4.独立性的要求不同:鉴证业务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实质和形式上具有较强的独立性,相关服务则无此要求。
5.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不同:对鉴证业务责任高,对相关服务责任低。
如何区分二者:如果客户就某一事项寻求建议或意见,则属于相关服务。如果客户需要注册会计师对某一特定事项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供保证,则属于鉴证业务。
五.鉴证业务按三维关系图进行如下区分:
1.合理保证:针对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采用积极方式
有限保证:针对历史财务信息审阅业务,采用消极方式
2.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针对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审阅业务,如财务报表审计
直接报告业务:针对其他鉴证业务,如内部控制有效性与验资等
3.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合理保证
历史财务信息审阅业务:有限保证
其他鉴证业务:有限保证
对2分类的解释: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与直接报告业务有如下区别:
⑴预期使用者获取鉴证对象信息的方式不同: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是直接从责任方获取,直接报告业务只能通过阅读该鉴证报告获得。
⑵注册会计师提出结论的对象不同: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可直接针对责任方的认定或针对鉴证对象提出结论,直接报告业务只能针对鉴证对象提出结论。
⑶责任方的责任不同: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责任方对其认定(鉴证对象信息和鉴证对象)负责,直接报告业务中责任方住对鉴证对象负责
⑷鉴证报告的格式内容不同: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的报告中提及责任方的认定等,直接报告业务报告中提及鉴证对象及标准。
六.鉴证业务的目标:(第8条)
合理保证与有限保证的区别:
⒈目标不同:保证为可接受的低水平,提供高水平的保证;可接受的水平,提供低于高水平的保证
⒉证据收集程序不同:系统全面的方法;针对性的程序
⒊所需证据多少不同:多;少
⒋要求鉴证业务风险不同:低;高
⒌鉴证对象信息的可信性不同:高;低
⒍提出结论方式不同:积极方式;消极方式
⒎责任大小不同:大;小
⒏业务收费不同:多;少
七.如何确定鉴证业务的保证程度:
1.“变量相互影响观”:提供保证水平时,需运用职业判断,考虑4个变量的相互关系:⑴鉴证对象⑵标准⑶证据收集程序⑷证据的数量和质量
2.“工作努力观”:提供保证水平时,考虑使用者的需求和成本效益
3.本准则的要求: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的规定,业务约定书的要求,预期使用者的需要。
第三章 业 务 承 接
为理解内容
一.业务承接的条件:
1. 初步了解业务环境:第9条
2. 满足相关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
3. 拟承接的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所有特征:第10条
二.标准不适当的处理方式:第11,12条。
三.已承接业务的变更:
1. 第13条:
2. 变更业务类型的3方面原因:
⑴ 业务环境变化影响到预期使用者的需求 ⑵预期使用者对该项业务性质存在误解 ⑶业务范围存在限制
如果有迹象表明,该变更要求与错误的、不完整的或者不能令人满意的信息有关,注册会计师不应当认为该变更是合理的。
3.如果发生变更,注册会计师不应忽视变更前获取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