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及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化,集团公司内部在商品、服务贸易、内部借款及产权方面的关联交易越来越频繁。通过商品及服务贸易的关联交易,跨国公司一方面实现了原材料及半成品的集中采购和调拨,最大限度共享了集团资源;另一方面利用各国税制的差异性,实现了转移利润及避税的目的。在中国,由于入世以后全球化已深入经济领域各环节,外企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政策,资本市场和中介机构的发育尚不够健全,加上政府管制相对较多,大量国企正处于体制转轨的特殊时期,因此,关联交易不仅比较普遍,而且还容易带来比较大的危害。
关联交易猛于虎
首先,关联交易是逃避税的锐器之一。中国有个怪现象:一方面相当数量的外企账面上大面积亏损,亏损面达60%以上,年亏损额超过1300亿元;但另一方面,外企在境内却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增设新企业。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调查,外企行为如此怪异的主要原因是税收上有“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一旦企业从免减税期进入获利年度,外商就会让该企业与境外的关联企业发生大量的交易,通过抬高进口商品价格和服务贸易支出,压低出口商品价格,使大量利润转移至境外,成本则转由境内企业来负担。在许多情况下,外商也有可能在境内增设新的企业,并通过新旧外企之间的关联交易,使新企业获得更多的收入,老企业则陡然滑入亏损的境地。比较典型的案例是北方某大型民营企业,通过绕道离岸金融中心返程投资的形式,10多年时间里在全国各地累计设立了几十家外商投资企业,而且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关联交易让已过免税期的企业为新企业垫付投标保证金及工程建设启动资金,并受让新企业的应收账款,致使老企业现金流减少、账面上出现了亏损。企业的这种行为,从正常角度说是合理避税,但难免也会带来逃税、逃套汇等违法违规问题。有些账面上亏损但仍有实际利润的外企,为了将“利润”弄出去,甚至求助于地下钱庄,通过非法买卖外汇,将利润汇给境外的投资者。
超额利润
与逃避税相生相兴的另一个极端,是企业通过关联交易使新外企获得超额利润,有的甚至通过虚构利润来从事非法活动。比如山东的一家中日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仅20万美元,但投产后五个月却迅速实现了1500多万元利润,净资产收益率高达92%。后经调查发现,这家企业出口的保鲜姜价格比同类企业高出60%,其动因主要是日方想通过转让定价,将日本母公司的利润转移到中国,以便通过税收优惠来降低集团的总体税负。另外,该企业在境内已过免税期的关联公司,也为其提供了低成本的原材料及厂房租赁费,结果导致日方在境内的“五个儿子”,最终只有“小儿子”受宠获利,而且资本收益率高达1106%。
无独有偶,浙江在对1.6万家外企的调查中发现,2.48%即399家企业当年实现利润8.64亿美元,占样本企业利润总额的比重高达20.8%,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高达71.2%;其中,处于税收优惠期的企业多达348家,占到整个高利润企业群的87.2%。
企业通过关联交易大幅提高收益率或干脆虚增利润,从表面上看危害性不是很大,往往容易被监管部门忽视,但实际上其后果同样可以变得非常严重。
其一,甲企业超常获利,一般都应对着乙企业不正常亏损;如果乙企业在境内,就有可能存在避税甚至逃税。
其二,如果企业采取进口低报的方式降低成本,海关的关税将明显流失。
其三,如果关联方是在境外,外方就有可能通过转移定价实现跨境资金大量流入的目的。在市场存在炒人民币升值、非居民急于取得人民币的情况下,这应该是热钱流入最通畅的渠道之一。另外,上述非正常转移到境内的利润,从性质上说还是一种隐形外债,一旦形势有变,中国可能又会面临逃套汇及资金流出的压力。
其四,对那些欲外资化的民营企业来说,虚增利润是其汇入过桥贷款,将企业“变性”,然后再汇出“利润”偿还境外借款的有效手段之一。但对国家而言,该手段可能导致假外资盛行,税基弱化,资本外逃隐患无穷。
其五,如果净资产收益率特高的企业是由国有企业高管的家人或亲戚控制的,双方之间关联交易频繁,就有可能发生非法转移国有企业利润及贪污腐化等严重问题。比如我们发现江浙的某汽车设备生产企业,当企业老板的兄弟在某国有汽车公司担任总经理时,该企业的利润率就出奇地高,但当他的兄弟去职之后,企业却从此入不敷出。
最后,通过虚增利润及利润再投资,企业表面上的投资规模将不断扩大,财务报表将变得非常“漂亮”,从而成为银行追加贷款及股民购买企业所配售股份的强大吸引力。但由于企业利润的水分很多,因此,股民眼中的股价或银行眼中的现金流和美好前景,最终都会成为皇帝的新衣,并转为社会诚信严重缺失的有力证据之一。监管部门近期查处的北方某外企通过关联交易及伪造单据,大幅虚增利润并趁高配股的案例已经证明,我们的担忧不是多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