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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公式大全(四)

发布时间:2006/8/8  来源:北京财科学校  作者:caike  点击数:
三、 进口

  1、从价定率

  组税价=(关税完税价+关税)/(1-消率)

  应纳税=组税价*消率

  2、从量定额

  应纳税=应税量*单位额

  3、混合

  应纳税=组税价*消率+应税消量*单位额

  ***本节税除国务院令不得减免。

  四、出口

  1、出口免并退

  适用:出口经营权外贸购进消品出口,及外贸受他外贸委代出口。受非生产性的商贸代理出口不退(免)。与增一致。

  2、免但不退

  出口经营权生产自营或委外贸代出口,不办退。免征生产环节消费税。不退指免征的消税消品出口已不含消税,无须退。与增别:消税在生产环征及免,增是道道征。

  3、 不免不退

  4、 商贸

  5、 退税额

  (1)从价定率:应退税=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税率

  (2)从量定额:应退税=出口数量*单位额

  营业税

  1、 纳人供劳务转无资售不动价低无正由,按下法核营业额:

  (1)同类劳务销同类不动平均价;

  (2)最近同类劳务或销同类不动平均价定:

  组税格=营本或工程本*(1+成润率)/(1-营率)

  成润率省自治区辖市府属地税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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