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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公式大全(三)

发布时间:2006/8/8  来源:北京财科学校  作者:caike  点击数:
消费税

  一、 境内生产

  1、从价定率纳税

  应税品的销售额*税率

  ***销额=价款+外费,承运发票及纳税人转交发票给购货方不计

  2、从量定额纳税

  应税品的销售量*单位税额

  3、混用两法征税

  应税销售量*定额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率(适:卷烟、粮食及薯类白酒)

  4、卷烟从价定率

  某牌格卷烟核定价=该牌格卷烟零售/(1+35%)

  5、换生产消费料,入股、抵债应税品

  纳税人同类应税品的最高销售格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6、准扣外购应税品已纳税款

  已纳税=准扣外购应税品买价* 适用率

  准扣外购应税品买价=期初存买价+购进买价-期末存买价

  7、产销达低污小轿越野小客减30%的消税

  应征税=法定率计消税*(1-30%)

  8、自产用没同类

  组税价=(成本+利润)/(1-消率)

  应纳税额=组税价*税率

  利润=成本*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给)

  二、委托加工

  1、没同类

  组税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率)

  应纳税额=组税价*税率

  2、应税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收回连续生产

  准扣委加的应税品已纳税=期初存已纳税+收回的委加已纳税-期末存委加已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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