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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税法重点讲义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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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一、考试大纲
1.纳税义务人 2.征税范围 3.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税依据 (2)税率 4.税收优惠 5.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1)纳税期限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纳税地点和征收机构 二、本章变化内容
本章今年新增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三、历年考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某公司与政府机关共同使用一栋共有土地使用权的建筑物。该建筑物占用土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物面积10000平方米(公司与机关的占用比例为4:1),该公司所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每平方米5元。该公司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003年)。 A.0元 B.2000元 C.8000元 D.10000元 〔答案〕C 〔解析〕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各方应分别纳税,其中政府机关为免税单位,则某公司应以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纳税,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000÷5×4×5=8000元。 2.甲企业(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用地分布于A、B、C三个地域,A的土地使用权属于甲企业,面积10000平方米,其中幼儿园占地1000平方米,厂区绿化占地2000平方米;B的土地使用权属甲企业与乙企业共同拥有,面积5000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各半;C面积3000平方米,甲企业一直使用但土地使用权未确定。假设A、B、C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税额为每平方米5元,甲企业全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004年) A.57500元 B.62500元 C.72500元 D.85000元 〔答案〕C 〔解析〕企业办的学校、医院、幼儿园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几个单位共同拥有一块土地使用权的,应以各自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应纳城镇土地税=(10000-1000+2500+3000)×5=72500元。 3. 新征用耕地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2005年) A. 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3个月 B. 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6个月 C. 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 D. 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2年 〔答案〕C 〔解析〕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多选题
1. 下列各项中,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 )。(2005年) A. 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B. 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用地 C. 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D. 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 〔答案〕ABC 〔解析〕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是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范围。 三、判断题 1.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自2000年起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3年;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自2000年起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 )(2003年) 〔答案〕× 〔解析〕对非盈利性医疗机构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无时间限定。 2.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提高额不得超过暂行条例规定最高税额的30%( )。(2004年) 〔答案〕× 〔解析〕土地使用税的税额浮动,是对经济落后地区(而不是经济发达地区)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条例规定最低税额的30%,而不是最高税额。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可适当提高,但需报财政部批准,未规定具体幅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