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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调整事项和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

发布时间:2006/6/28  来源:北京财科学校  作者:caike  点击数:

非调整事项和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

1.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非调整事项,是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才发生或存在的事项,不需要对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报表进行调整,但由于事项重大,如不加以说明,将会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估计和决策,因此,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

2.非调整事项的主要例子有

(1)发行股票和债券;

(2)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3)对外巨额投资;

(4)发生巨额亏损;

(5)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

(6)外汇汇率发生重大变动;

(7)税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8)分配股利的决议(包括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

(9)发生重大企业合并或处置子公司;

(10)对外提供重大担保、重大抵押;

(11)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或承诺事项;

(12)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13)日后期间董事会作出的债务重组的决定;

(14)日后期间出现的情况引起的固定资产或投资上的减值;

(15)日后期间引起的短期投资的市价下跌。

对利润分配会计处理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可作为报告期当期事项处理;日后期间发现报告期差错涉及的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可作为调整事项处理。

(2)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涉及的现金股利,作为非调整事项处理,不进行账务处理,但应在报告期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中单独披露;在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进行账务处理。

(3)股票股利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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