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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大纲 1.流动负债 (1)应付账款 (2)应付票据 ①带息应付票据的处理 ②应付票据如为带息票据 (3)应交税金 ①增值税 ②消费税 ③营业税 ④资源税 ⑤土地增值税 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 ⑦城市维护建设税 ⑧所得税 ⑨耕地占用税 (4)其他流动负债 ①短期借款 ②短期债券 ③预收账款 ④应付工资 ⑤应付福利费 ⑥应付股利 ⑦预提费用 ⑧其他应交款和其他应付款 2.长期负债 (1)长期债券 (2)可转换公司债券 (3)长期借款 (4)长期应付款 ①应付补偿贸易引进设备款 ②应付融资租赁款
二、本章教材变化与概述 本章主要阐述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的核算;应交税金的核算;应付债券的核算;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算;长期借款的核算;专项应付款等核算问题。要求简单了解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的会计核算;掌握应交税金、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股利的核算方法;重点掌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的核算。本章内容近三年大纲及教材基本没有变化,2005年主要是应付股利核算内容有所变化,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提议分派的现金股利,不作为应付股利核算。2006年教材没有变化。 本章近三年考试的主要题型,既有客观题,又有主观题目。其中单选题主要涉及应付债券账面价值和当期利息费用的核算;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时的核算。多选题主要涉及各项税金是否构成采购的材料物资成本。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的核算是近几年的热点。2005年考试复习本章应注意的是应付股利核算内容有所变化,即企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在实际支付之前,企业按支付的现金股利,借记“应付股利”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
三、历年考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公司为上市公司,为购建某固定资产于2003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4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款项已于当日收存银行该项固定资产于2003年1月1日开始购建,预期3年后达到可使用状态。甲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为20000万,票面利率为1.5%,利息每年年末支付。发行半年后可转换为股份,每100元面值的可转换债券转普通股40股,每股面值1元,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共计80万。2004年7月1日,某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万元(面值)转换为股份。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债券持有人此次转股对甲公司“资本公积”科目的影响为( )万元。(2004年考题) A、4680 B、4740 C、4800 D、4860 〔答案〕D 〔解析〕2004年7月1日转换部分债券的账面价值=8000+8000×1.5%×1/2=8060万元,债券持有人此次转股对甲公司资本公积的影响=8060-8000/100×40=4860万元。 2、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7月1日发生面值总额为20000万元的公司债券,发行价格总额为20360万元。另外,发行该债券发生发行费用240万元,发行期间冻结资金利息为300万元。该债券系5年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自发行日起计算。该公司对该债券每半年计息一次,对债券的溢折价采用直线法摊销。2005年6月30日,该应付债券的账面价值为( )。(2005年考题) A、22400万元 B、22616万元 C、22652万元 D、22796万元 〔答案〕C 〔解析〕2005年6月30日,该应付债券的账面价值=面值20000+应计利息2400(20000×6%×2)+溢价[(360+60)×(2/5)]=20000+2400+252=22652(万元)。 说明:发行该债券发生发行费用240万元与发行期间冻结资金利息300万元之差60万元应计入溢价,一并摊销。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税金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4年考题) A、销售商品的商业企业收到先征后返的增值税时,计入当期的补贴收入 B、兼营房地产业务的工业企业应由当期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C、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收到先征后返的营业税时,冲减收到当期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D、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款冲减当期应交税金 E、矿产品开采企业生产的矿产资源对外销售时,应将按销售数量计算的应交资源税计入当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答案〕ABCE 〔解析〕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款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2、下列各项,不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有( )。(2005年考题) A、按规定计算缴纳的房产税 B、按规定计算缴纳的土地使用税 C、收购未税矿产品代扣代缴的资源税 D、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 E、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 〔答案〕ABE 〔解析〕按规定计算缴纳的房产税、按规定计算缴纳的土地使用税计入管理费用;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可以抵扣,不计入成本。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成本;收购未税矿产品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计入矿产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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