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科学校 400

 
考试聚焦
注会全日制班:
2020面授班

2026届注会面授班
   2026年注会全日制面授会取证一路畅通,注会顶级名师教学。>>详情

注会周末班:
2020注会考试面授培训

2026年注会早备考
  202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周末面授培训,早备考赢考试…>>详情

关注财科
关注北京财科学校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北京财科学校

首页 >> 就业信息 >>

第 二 章 企业法

发布时间:2006/12/19  来源:北京财科学校  作者:caike  点击数:
第 二 章 企业法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有(    )。
A.美国公民约翰
B.商业银行信贷员
C.公安局民警
D.国有企业下岗工人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但是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使用的名称有(    )
A.朋佳速递中心
B.向阳照片工作室
C.海河贸易公司
D.时尚精品店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关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企业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可以叫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等。

3.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文件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一定的期限为(    )。
A.10日                    B.15日
C.30日                    D.45日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对设立企业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的期限一般为30日内,惟独对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核准登记的期限为15日内。 教材27页

4.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定期限未开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吊销《营业执照》。根据规定,该一定的期限为(    )。
A.30日                      B.45日
C.3个月                     D.6个月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以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吊销其《营业执照》。教材29页

5.下列有关个人独资企业责任承担的说法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
A.以投资人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C.以投资人家庭其他成员财产承担责任
D.以投资人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责任的承担。当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自己个人的其他财产用于清偿。只有投资人在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教材24页

6.甲投资设立乙个人独资企业,委托丙管理企业事务,授权丙可以决定10万元以下的交易。丙以乙企业的名义向丁购买15万元的商品。丁不知甲对丙的授权限制,依约供货。乙企业未按期付款,由此发生争议。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乙企业向丁购买商品的行为有效
B.丙仅对10万元以下的交易有决定权,乙企业向丁购买商品的行为无效
C.甲向丁出示给丙的授权委托书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
D.甲向丁出示给丙的授权委托书后,付款10万元,其余款项丁只能要求丙支付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职权限制的效力。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的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员超出投资人的限制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往应当有效。本题尽管丙超越了甲对其的授权,但丁是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丙代表乙企业向丁购买商品的行为应为有效。

7.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负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有(    )。 
A.不再清偿
B.以投资人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C.以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2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则不再清偿
D.以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5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则不再清偿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1)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因此选项A不符合法律规定;(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然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因此选项C不符合法律规定;(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出资,则应当依法以其“个人财产”(而不能用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此选项B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本题只有D选项符合法律规定。

8.下列事项中,适用《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张某与李某合伙设立律师事务所
B.郭某与胡某合伙设立酒吧
C.刘某与张某合伙设立会计师事务所
D.高某与杨某合伙设立牙科诊所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合伙企业法》适用于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理的合伙企业;采用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生诊所,由于归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管理,不适用于《合伙企业法》。 教材31页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合伙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经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可以劳务形式出资
B.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C.退伙人对其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D.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和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1)合伙人以劳务形式出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3)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而对其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4)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具有约束力,对债权人是没有约束力的。

10.甲、乙、丙三人分别出资20000元买了一套汽车配件加工机成立合伙企业。后来,甲因家中急需用钱,想把自己的份额的一半按10000元转让给丁,甲通知乙、丙后,乙表示愿意以8000元买下,丙未表态。丁知道后,同意以10000元买下甲的份额。丙见丁想买,随即向甲表示愿以10000元买下甲的份额。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
A.甲应将其份额转让给乙
B.甲应将其份额转让给丁
C.甲应将其份额转让给丙
D.甲不能将其份额转让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的考核点为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教材34页

11.下列事项中,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不必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
A.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B.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的考核点为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只需通知其他合伙人。教材34页

12.甲、乙、丙同为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欠B人民币2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B在不满足于用甲从A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    )
A.代位行使甲在A合伙企业的权利
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自行接管在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D.直接变卖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点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个人负债,无力偿还时的问题。《合伙企业法》在此规定有两种办法:第一,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第二,债权人也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本题中B身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甲的债权人,因其不满足甲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亦即甲分得的收益不能满足B的债权额,B身为甲的债权人,可以采取的唯一合法的要求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因此B选项是正确的。A选项的错误在于债权人为合伙人的债权人,而非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不对称,且只有合伙人才能在合伙企业中享有财产权利。C、D两个选项,主要反映在清偿程序上的错误,债权人无权自行行使,必须通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由人民法院进行。 教材40页

13.全民所有制企业在兼并过程中,如数额较大,兼并方一次付清有困难的,在取得担保的前提下,可分期付款,但最长不得超过(    )。
A.6个月                 B.1年
C.2年                   D.3年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全民所有制企业兼并款项的支付期限。全民所有制企业在兼并过程中,如数额较大,兼并方一次付清由困难的,在取得担保的前提下,可分期付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教材48页

14.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行使的职权是(    )。
A.决定企业行政机构的设置
B.决定企业的工资调整事项
C.依法奖惩职工 
D.依法任免企业中层行政领导干部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企业工资调整事项属于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之一是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工资调整方案、资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教材52页
二、多项选择题。

1.高律师在谈论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时讲到以下内容,其中正确的有(    )。
A.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B.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C.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可由投资人自行清算,也可由投资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偿债务时,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应作为第一顺序清偿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的清算。(1)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但是不能以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作为个人出资;(2)个人独资企业是可以设立分支机构的;(3)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4)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第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第二,所欠税款;第三,其他债务。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D。

2.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方式的是(    )。
A.货币                       B.实物
C.专利权                     D.劳务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劳务出资是合伙企业特有的出资方式。

3.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的正确做法有(    )
A.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B.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C.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D.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教材28页

4.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因企业违法应当受到吊销营业执照处罚的有(    )
A.采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且情节严重的
B.企业使用的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的
C.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
D.无正当理由,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注意吊销营业执照是比较严厉的行政处罚,因此一般在违法情节严重时采用。如果名称不符的,则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教材29页

5.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的应当记载事项包括(    )
A.合伙企业的解散
B.合伙人出资的方式
C.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D.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7)入伙与退伙;(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9)违约责任,以上事项为合伙协议的必要记载事项,即合伙协议中不可缺少的事项。 教材32页

6.依照《合伙企业法》关于合伙企业的定义,合伙企业的基本特征有(    )
A.由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
B.以书面合伙协议为法律基础
C.内部关系属于合伙关系,即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关系
D.外部关系为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选项D是错误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7.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其法律后果是(    )。
A.行为无效                          B.作退伙处理
C.向其他合伙人赔偿经济损失          D.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法律后果。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张某、李某、王某共同投资设立了一家合伙企业,经营一年后,现张某欲把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转让给周某,以下判断正确的有(    )。
A.张某的转让需经过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B.如王某不同意张某将其份额转让给周某,则王某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份额
C.如张某经李某、王某同意,将其份额转让给了周某,则张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就免除了责任
D.周某购得该份额后,其对合伙企业以前的债务不必负责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及入伙与退伙的规定。(1)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据此,A项正确;(2)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据此,B项正确;(3)《合伙企业法》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据此,C项不正确;(4)《合伙企业法》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据此,D项不正确。

9.根据规定,下列人员中,应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是(    )。
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B.被聘为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C.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的新入伙人       D.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的退伙人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责任的承担。(1)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足清偿的,应由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10.甲、乙、丙三人协商设立一家合伙企业。在该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的妻子染上重病,需大笔医疗费,于是甲想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借款。依《合伙企业法》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经乙、丙一致同意,甲可以出质
B.经乙、丙一致同意,甲可以出质,但一定要向合伙企业提供担保
C.未经乙、丙同意,甲私自出质的,按照退伙处理
D.未经乙、丙同意,甲私自出质的,其行为无效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企业出现亏损时,须由合伙人分担责任。下列有关亏损分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合伙协议有约定比例的,按约定比例分担
B.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比例的,按出资比例分担
C.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
D.合伙协议约定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承担亏损的,依照约定执行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根据规定,合伙企业损益分配原则为:合伙损益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损益分配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12.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企业对关键设备、成套设备和重要建筑物,(    )。
A.可以自主决定抵押
B.可以自主决定有偿转让
C.可以自主决定出租
D.抵押和有偿转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本题的考核点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资产处置权。根据规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一般性固定资产,可以自主决定出租、抵押或者有偿转让;对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者重要建筑物可以出租,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也可以抵押、有偿转让。 教材47页

13.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后,导致企业的控制权发生转移时,被改组企业应当以现有资产清偿以下(    ) 费用。
A.拖欠职工的工资
B.未退还的集资款
C.债权人的债权
D.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改组后被改组企业应当以限定资产清偿拖欠职工的工资、未退还的集资款、欠款的社会保险费等各项费用。故本题应选ABD
教材50页
三、判断题。

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也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地位。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当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应由投资人以自己个人的其他财产用于清偿。但个人独资企业却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2.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与企业是不可分割的,即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当以自己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这实际上将企业的责任与投资人的责任连为一体。(    )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与责任同投资人个人是紧密相连的,企业财产所有权归投资人所有,投资人的个人财产也是企业的财产,因此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则用投资人的个人财产予以清偿。

3.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分支机构负责人承担。(    )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4.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    )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出资。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个人的财产出资,也可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

5.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投资人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责任的承担。个人独资企业在设立时,如果在设立申请书中没有说明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以投资人个人的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而不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6.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缴纳罚款。(    )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7.如果没有合伙协议,意味着合伙人之间未形成合伙关系,合伙企业便不能成立。(    )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成立的必备条件之一。

8.甲、乙订立书面合伙协议约定:甲以10万元出资,乙以劳务出资;乙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利润由甲、乙平均分配,亏损由乙承担。该合伙协议的约定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  )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损益分配原则。根据规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责任。这是合伙损益分配的公平原则。

9.甲、乙、丙、丁四人设立一家合伙企业,后经协商约定由甲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其余三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该约定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    )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未接受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10.甲向乙借款5万元作为出资与其他2人共同设立了一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经营期间,乙欠合伙企业货款5万元,乙可以将其对甲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合伙企业中某一个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1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教材33页

12.为保证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合伙企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    )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义务。一般而言,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除外。教材36页

13.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不能除名,应等待其法定继承人的出现。(    )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属于当然退伙,不是除名的问题。当然退伙以法定事由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14.合伙企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对其退伙后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退伙人的责任承担。合伙企业退伙人承担的责任,仅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对于退伙后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就不再承担责任。

15.利用外资改组后企业控股权转移或企业的全部或主要经营资产出售给外国投资者的,改组方和被改组方企业应当制定妥善安置职工的方案,并应当经被改组方企业主管部门的批准。   (    )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的要求。利用外资改组后企业控股权转移或企业的全部或主要经营资产出售给外国投资者的,改组方和被改组方企业应当制定妥善安置职工的方案,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教材50页

16.甲担任某国有企业的厂长后,任命乙为企业副厂长,负责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甲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厂长应当提请政府主管部门任免副厂级行政领导干部,无权直接任命。 教材52页

17.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有权自主确定税后留用利润中各项基金的比例和用途,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本题的考核点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留用资金支配权。按规定,企业在保证实现企业财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有权自主确定税后留用利润中各项基金的比例和用途,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四、综合题。

1.2005年1月9日,甲出资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本题下称“A企业”)。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3月2日,乙未经甲同意,以A企业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2万元的货物。
2005年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7月10日,人民法院指定戊作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经查,A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A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欠乙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丁10万元;(2)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3)甲在B合伙企业出资6万元,占50%的出资额,B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合伙人分配利润;(4)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乙于3月2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试述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
(3)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 
 
【正确答案】 (1)乙于3月2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有效。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投资人对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尽管乙向丙购买货物的行为超越职权,但丙为善意第三人,因此,该行为有效。
(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为:①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②所欠税款;③其他债务。
(3)首先,用A企业的银行存款和实物折价共9万元清偿所欠乙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后,剩余78000元用于清偿所欠丁的债务;其次,A企业剩余财产全部用于清偿后,仍欠丁22000元,可用甲个人财产清偿;第三,在用甲个人财产清偿时,可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2万元清偿,不足部分,可用甲从B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B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或可用甲从B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B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如有不足部分,可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2万元清偿)。

2.2004年3月,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人民币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2004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1年。2004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2004年9月,丁入伙。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发生严重亏损。2005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偿。2005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偿还贷款义务。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
(3)在银行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正确答案】 (1)甲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故甲对其退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
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承担份额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故乙提出应按约定比例清偿债务的主张不能成立,其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劳务出资成为合伙人,也应承担合伙人的法律责任,故丙也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丁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故丁对其入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
(2)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首先应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丙、丁在合伙企业解散时,未清偿债务便分配财产,是违法无效的,应全部退还已分得的财产;退还的财产应首先用于清偿银行贷款,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在其内部是依合伙协议约定承担按份责任的。据此,甲因已办理退伙结算手续,结清了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债务关系,故不再承担内部清偿份额;如在银行的要求下承担了对外部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则可向乙、丙、丁追偿。乙、丙、丁应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担清偿责任;乙、丙、丁任何一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的份额时,有权就其超过的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应承担份额的合伙人追偿。

3.甲、乙、丙三人合伙设立A企业,约定甲出资4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出资3万元。三人按4:3:3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损益。A企业成立后,与 B公司签订一购货合同,保证人为丁。后因A企业无力偿还货款,B公司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丁以未约定保证形式,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为由拒绝。B公司遂对A企业和丁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还查明,甲对戊负有债务2万元,戊对A企业负的债务2万元;乙对C公司负有债务2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担保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丁认为未约定保证形式,自己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2)戊能否将甲欠他的2万元债务与他欠A企业的2万元债务抵销?为什么?
(3)若乙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对C公司的2万元债务,则C公司可以通过何种途径用乙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清偿2万元债权? 
 
【正确答案】 (1)丁的观点不正确。根据规定,未约定保证方式的,保证人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题B公司与丁的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丁应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甲欠戊的2万元债务与戊欠A企业的2万元债务不能抵销。根据规定,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3)C公司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乙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根据规定,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分享到: 更多
北京财科学校 | 卓聚网校 | 注册会计师 | 税务师 | 中级会计职称 | 初级会计职称 | 会计实操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2-2021 北京财科学校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4006-199-112 010-60249453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嘉悦广场8号楼
京ICP备05065397号-1 办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