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消费税和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讲解
委托加工消费税和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讲解(转帖)对于委托加工,增值税只根据加工费来征收,而不管材料成本,因为材料是委托方的,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只按加工费来交增值税即可。至于垫付的辅料,受托方在报价的时候会把他作为价格的一部分一起报价。例如,受托方经测算不含辅料的加工成本是100,辅料成本是20,他准备赚取40元利润,他会对加工费报不含税价100+20+40=160,那么按160交纳增值税即可,不存在不知道加工费价格的问题,否则业务没法成交。当然加工费的测算实际上没有我说的那样简单,一般都有一个行情价格,比如加工机械加工件都是按机器小时来算加工费,具体测算太复杂,就不一一介绍了。之所以受托方计算增值税不管消费税问题,是因为受托方只是代扣消费税,代扣的消费税不属于受托方的费用,不参与受托方的损益计算。这和一般的组成计税价格问题不一样,一般的组成计税价格最后交的消费税属于交纳企业的成本费用,要在计算利润时扣除。如果涉及消费税,由于存在受托方代扣消费税问题,所以必须要计算组成计税价格。为了保证税负公平,受托方代扣的消费税要和其他企业销售同类产品交纳的消费税一样才合理(实际上自然不可能完全一样),一般企业销售同类产品的消费税公式如下:消费税=销售收入X消费税税率由于 成本利润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消费税)÷销售成本,所以 销售收入=销售成本X成本利润率+销售成本+消费税=销售成本X(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 =成本+利润+消费税根据上述受托加工需要代扣的消费税要和其他企业销售同类产品交纳的消费税一样,所以 受托加工的组成计税价格=一般销售的销售收入,我们替换一下则 销售收入=成本+利润+消费税可以换成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由于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X消费税税率则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 可以替换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组成计税价格X消费税税率则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这里的成本根据委托加工的实际情况自然就是材料成本,加工费就是利润了(这里忽略了辅料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各行业差距太大,无法协调)则最终的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就是: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例如A厂委托N厂加工某产品,提供的材料成本1000元,加工费是400,消费税税率60%,增值税税率是17%,则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1000+400)÷(1-60%) =560应交纳消费税=560X60%=336应交增值税销项税=400X1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