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与内部控制总复习
一、各个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内容归纳:
第一,要求单位负责人对内部会计控制 包括货币资金控制、对外投资控制。工程项目控制、采购与付款控制、筹资控制、销售与收款控制、成本费用控制、担保控制、预算控制等)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二,要求不相容岗位相分离。不相容岗位一般是业务建议(如采购与付款业务的请购申请、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预算编制等)与业务批准分离;可行性研究(评估)与批准分离;业务批准与执行分离;业务执行(财产包管)与会计记录分离;监督与被监督岗位分离等。在执行具体业务的过程中可能还有其他不相容岗位,也应分开设置。
不相容职务分工也可按下列方式进行归纳:
经济业务:执行与授权 执行与审核 执行与记录
资产: 保管与记录 保管与清查
账: 总账与明细账、总账与日记账
基于与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相同的原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还禁止由同一个人或部门办理某个业务的全过程,要求至少有两人以上参加业务谈判,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出纳等。
第三,要求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基本规范和各个具体规范的要求都是明确审批人审批的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审批人和经办人都应该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得越权(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办理有关业务或者直接接触财产)。
其中一般都要求根据业务情况进行分级授权,既不能过于集权,也不能因为松散而失控。对于重大的项目、例外的情况等都要求集体决策。
第四,要求对具体业务过程进行控制。例如,在货币资金收付、管理的要求,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的谈判、合同签署,工程项目、对外投资的可行性分析和评估等方面,都针对可能出现问题的关键控制点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应该结合容易发生错误的情形重点把握。
第五,要求根据各种业务的特点进行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检查。检查可以是单位自身组织的,但一般需要独立的机构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而不是自己检查自己。例如,不应该由会计部门对会计核算等相关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另外,也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进行评价
二、下列现象是实务中常见的内部会计控制失范的情况,考试也可能围绕这些有代表性的内容展开1.出纳隐匿或伪造银行对账单、收款依据,或者利用会计入员的疏忽,或者与会计入员相勾结,导致代收代付、销售收入、预收款项等被挪用。2.对凭证、单据、票据、印章等的保管存在漏洞,导致出纳贪污、侵占、挪用公款。3.经办人员收取现金,没有及时清缴,循环挪用,或者伪造报价单、发票、收据或者其他报销凭证,或者通过代领款项但实际并不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等方式,贪污、侵占。挪用公款。4.采购与付款过程失控,泄漏底价,寻找供应商不当、高价购入,或谈判付款失控,业务员赚取差价、收取回扣,或者验收不严格,降低质量或出现短缺,增加了采购和储存成本。5.销售过程中高价销售、低价入账、隐瞒收入,或者串通购买方低价销售收取好处费;销售人员自己寻找货源,并收取货款,绕开单位为私人销售等。6.不按规定编制预算,随意增加收支;经营管理目标模糊,不能合理组织收入,成本费用失控,降低资金使用效率。7.对工程项目和对外投资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决策,忽视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价,对施工过程和投资持有过程失去监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