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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

发布时间:2006/11/29  来源:北京财科学校  作者:caike  点击数:
第三章  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
 
一、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程序(教材P37)
对审计负直接责任的项目经理对助理人员要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具体地说:
1、指导(项目经理对助理人员怎么指导?教材P37)
(1)讲清助理人员的工作责任;
(2)要求其完成的程序及审计目标;
(3)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性质和需要特别关注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4)可能影响具体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的事项。
2、监督(怎么监督?教材P37)
(1)监督审计过程,即确定助理人员是否具有执行该项分配任务所必要的熟练程度和业务能力;是否已理解对其所做的审计指导;是否已按照审计程序表及其他审计计划完成委托任务;
(2)了解审计期间出现的重要会计和审计问题,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如有必要,可适当修改审计程序;
(3)解决各执业人员之间职业判断的分歧,必要时应向适当人员咨询。
3、复核(谁复核?复核什么?教材P37)
(1)对于每一位助理人员所完成的工作应当检查,已完成的工作是否检查了审计准则及事务所内部业务规范;
(2)是否对已完成的工作和形式的结论作了充分的审计记录;
(3)是否存在任何解决的重要审计问题;
(4)审计程序的目的是否已经实现;
(5)所表达的审计结论是否与审计的结果一致,并支持审计意见
 
二、独立性(教材P49)
1、什么是独立性?(背)
2、注册会计师执行哪些业务时应当保持独立性?(教材P46第8行,背)
(1)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年报审计、特殊目的审计、验资
(2) 
(2)历史财务信息审阅:半年报审阅
(3)历史财务信息之外的其他鉴证业务: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内部控制鉴证
3、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或因素有哪些?(教材P49第1段)
4、因“经济利益”损害独立性的具体情形有(教材P49第2段)
(1)与鉴证客户存在专业服务收费以外的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的间接经济利益。
(2)收费主要来源于某一鉴证客户;
(3)过分担心失去某项业务;
(4)与鉴证客户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
(5)对鉴证业务采取或有收费的方式;
(6)可能与鉴证客户发生雇佣关系。
5、因“自我评价”损害独立性的具体情形有(教材P49第4段)
(1)鉴证小组成员曾是鉴证客户的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
(2)为鉴证客户提供直接影响鉴证业务对象的其他服务;
(3)为鉴证客户编制属于鉴证业务对象的数据或其他记录。
6、因“关联关系”损害独立性的具体情形有(教材P60第5段)
(1)与鉴证小组成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鉴证客户的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
(2)鉴证客户的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前高级管理人员;
(3)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签字注册会计师与鉴证客户长期交往;
(4)接受鉴证客户或其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的贵重礼品或超出社会礼仪的款待。
7、因“外界压力”损害独立性的具体情形有(教材P49倒数第1段)
(1)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与鉴证各户存在意见分歧而受到解聘威胁;
(2)受到有关单位或个人不恰当的干预;
(3)受到鉴证客户降低收费的压力而不恰当地缩小工作范围。
8、当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存在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时,应怎样维护独立性?(教材P50第6行,)
当注册会计师与客户存在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向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并实行回避;
当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存在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时,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如果已承接了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无法消除损害独立性因素的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水平时,会计师事务所应解除业务约定。
 
9、不相容业务损害独立性(教材P54第1、2、3段)
(1)哪些业务是相容业务?
注册会计师向鉴证客户提供评估服务、内部审计服务、IT系统服务、法律服务、编制会计报表、管理咨询等服务,产生自我评价威胁,可能影响其独立性。
(2)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上市公司提供哪些业务?
①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上市公司同时提供编制会计报表和审计服务。
②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员工不得担任鉴证客户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经理以及其他关键管理职务。
③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同一家上市公司提供资产评估和审计服务(注意这里不是同时,而是同一家的不同时期)
 
10、会计师事务所在承办具体鉴证业务时应当如何维护其独立性?(教材P50第13行,背)
(1)安排鉴证小组以外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复核;
(2)定期轮换项目负责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3)与鉴证客户的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讨论独立性问题;
(4)向鉴证客户的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告知服务性质和收费范围;
(5)制定确保鉴证小组成员不代替鉴证客户行使管理决策或承担相应责任的政策和程序;
(6)将独立性受到损害的鉴证小组成员调离鉴证小组。
 
三、不得进行或有收费(教材P53第3、4段)
(1)什么是或有收费?(背)
或有收费是指收费与否或收费多少以鉴证工作结果或实现特定目的为条件。
(2)为什么不能进行或有收费?(背)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与否或多少以鉴证工作结果或实现特定目的为条件,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收费或多收费,往往会发表不恰当的意见,作出有违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
(3)会计师事务所应该怎样确定收费?(背)
会计师事务所在确定收费时,应考虑以下因素,以客观反映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的价值:
①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②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
③每一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
④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
4、会计师事务所为什么不得向他人支付佣金或收取服务费?(背,教材P53)
因为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为了招揽业务而向推荐方支付佣金,或因向第三方推荐客户而收取佣金,就相当于支付佣金的一方的业务收费降低,从而影响执业质量。另一方面,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因宣传他人的产品或服务而收取佣金,很容易导致形式上不独立,降低行业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
 
四、前后任沟通(教材P55第3段5句话)
 
五、会计师事务所为什么不得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背,教材P55)
1、注册会计师的服务质量及能力无法由广告内容加以评估;
2、广告可能损害专业服务的精神;
3、广告可能导致同行之间的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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