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方法。
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1、“免、抵、退”方法——生产企业适用
“免、抵、退”的计算分两种情况:
(1)出口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免、抵、退”办法基本步骤为五步,公式如下:
第一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二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抵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第三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第四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第二步与第三步相比,谁小按谁退):
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
应用举例:
【例4】: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5年4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1)剔税 (2)抵税 (3)尺度 (4)比较 (5)挤兑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8)-3=17-26-3=-12(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12(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26-12=14(万元)
【例5】: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5年6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8万元通过认证。上期末留抵税款5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68-8)-5=17-60-5=-48(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 (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26(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该企业当期免抵税额=26-26=0(万元)
(6)6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22(48-26)万元。
(2)如果出口企业有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办法计算步骤为七步,公式如下:
第一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
第二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第三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第四步——计算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第五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
第六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第七步——确定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应用举例:
教材【例6】: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5年8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税率)=100×(17%-13%)=4(万元)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00×(17%-13%)-4=8-4=4(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4)-6=17-30-6=-19(万元)
(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材料出口货物退税税率=100*13%=13(万元)
(5)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13=13(万元)
(6)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即该企业应退税额=13(万元)
(7)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该企业免抵税额=13-13=0(万元)
(8)8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6万元(19-13)。
【2005年考题——综合题——节选】
某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产品企业)2004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1~12月取得境内产品销售收入3000万元(12月份200万元)、取得出口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12月份6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3%;企业内部设立的非独立核算的宾馆,全年分别取得餐饮收入90万元、歌厅收入40万元;
(2)12月份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万元、增值税85万元;接受某公司捐赠货物一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
要求:(1)计算2004年12月出口货物应退的增值税:
(2)计算2004年应缴纳的营业税;
【答案】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00×(17%-13%)=24(万元)
当期应纳税=200×17%-(85+8.5-24)=-35.5(万元)
免抵退税额=600×13%=78(万元)
应退增值税=35.5(万元)
(2)应纳营业税=90×5%+40×20%=12.5(万元)
【2003年考题——综合题】
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
2002年11月和12月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11月份:外购原材料、燃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850万元、增值税额144.5 万元,材料、燃料已验收入库;外购动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150万元、增值税额25.5万元,其中20%用于企业基建工程;以外购原材料80万元委托某公司加工货物,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支付加工货物的运输费用10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支付销售货物运输费用 18 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出口销售货物取得销售额500万元。
(2)12月份:免税进口料件 — 批,支付国外买价300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保管费和装卸费用50万元,该料件进口关税税率20%,料件已验收入库;出口货物销售取得销售额600万元;内销货物600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140.4万元;将与内销货物相同的自产货物200件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货物已移送。
要求:
(1)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02年11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
(2)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02年12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
【答案】
(1)11月份 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合计=144.5+20.4+5.8+1.26=171.96(万元)
①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00×(17%-15%)=10(万元)
②应纳税额=300×17%-(171.96-10)=-110.96(万元)
③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500×15% =75(万元)
④应退税额=75(万元)
⑤留抵下月抵扣税额=110.96-75=35.96(万元)
(2)12月份:
①免税进口料件组成价=(300+50)×(1+20%)=420(万元)
②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420×(17%-15%)=8.4(万元)
③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00×(17%-15%)-8.4=3.6 (万元)
④应纳税额=[140.4/(1+17%)+140.4/(1+17%)/600×200]×17%+3.6-35.9
(1)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其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免征;其收购货物的成本部分,因外贸企业在支付收购货款的同时也支付了生产经营该类型商品的企业已纳的增值税款,因此,在货物出口后按收购成本与退税税率计算退税退还给外贸企业,征、退税之差计入企业成本。
教材【例8】某进出口公司2005年4月购进某小规模纳税人抽纱工艺品200打(套)全部出口,普通发票注明金额6000元;购进另一小规模纳税人西服500套全部出口,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金额5000元,退税税率6%,该企业的应退税额:6000÷(1+6%)×6%+5000×6%=639.62(元)
教材【例9】某进出口公司2005年6月购进牛仔布委托加工成服装出口,取得牛仔成增值税发票一张,注明计税金额10000元(退税税率13%);取得服装加工费计税金额2000元(退税税率17%),该企业的应退税额:10000×13%+2000×17%=16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