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 易错问题总结
发布时间:2006/11/22 来源:北京财科学校 作者:caike 点击数:
《营业税》 易错问题总结
1、保险业的储金业务营业额的确定,应该以期间平均储金余额与同期银行存款月利率的乘积。一定要注意是平均余额,和同期银行月利率,因为保险业的纳税期限是一个月,所以不能按年利率来计算。举个例子,保险企业当期储金业务的期初储金为100万,期末储金为120万,当期银行存款利率1。98%,则当期应该交纳营业税的营业额为(100+120)/2*1。98%/12
2、个人出租自由住房按照3%征收,单位出租公有住房和廉价住房,暂免征营业税,个人销售自住满一年的住房,免征营业税,不满一年的要征收营业税。个人销售自建自用的住房免征营业税。
3、饭店等服务行业问题。饭店等非邮电通信行业提供的电话通信等服务,按照服务业的标准征收服务业,其中如果还包括提供娱乐业的服务,如果单独核算,则可分别按照不同标准征收营业税。如果饭店仅提供场所供他人销售货物的,仅以租金为营业额计算交纳营业税。
其中一定要注意几点问题:单独核算与非单独核算的问题,通信服务的问题,提供场所的问题。
4、广告业的营业额中可以扣除支付的广告发布费,但支付的其他费用不能扣除,例如支付的广告牌的制作费和劳务费等。
5、建筑业的营业额问题。自建自用的,其自建行为不属于建筑业征收范围,出租和投资入股的自建行为也不属于建筑业的征收范围(书中的原话),自建的用于销售的“部分”应该交纳建筑业营业税和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注意不是全部都要交纳,而是仅就改做销售的部分交纳。这里很容易搞混。建筑安装营业额的确定问题,如果安装设备作为建筑安装产值的,应并入营业税,反之应减除。
如果营业额明显偏低或者无法正常确认的,税法规定以成本利润率来计算组成计税价格。营业额=建筑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率)*营业税率,这里充分体现了营业税和消费税作为价内税的共性,即在计算组成计税价格时,一定别忘了换算成含税的价格。其实很容易懂,但就是容易忘记,没办法,只好多做强调了。
6、人民银行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的企业营业额确定的问题。营业额应为(租赁期内应该收到的全部价款-出租方支付的货物成本)*本期月数/租赁期总月数,其中出租方支付的货物成本包括货物价款,保险,运输,装卸,不得抵扣的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支付的卖方佣金等。千万别忘了不能抵扣的增值税呀。对于未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的企业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发生了所有权转让的才征收营业税,否则征收增值税。
7、搬家公司从事的搬家业务应该按照交通运输业征收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外籍人员等)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业务是免征营业税的,个人转让著作权是免征的,个人转让专利权是要征的,这里不要跟上面的规定搞混了。
8、外国企业转让给国内企业的不动产无形资产等在国外使用的,还是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运输联营国内企业支付给国外运输企业的运输收入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存在代扣代缴的问题,但国内保险公司对国内标的物的保险分给国外保险公司分保的部分,应该承担代扣代缴的义务,但自己应交纳营业税的营业额为扣除国外保险公司分保收入的部分,而实际上保险公司应交给税务部门的营业税包括自己交纳和代扣代缴的营业税,其营业额就是收到的保费收入。注意这里千万不要搞混了,什么是代扣代缴,什么是扣除后再缴。
9、非盈利性医疗机构进行的非医疗服务收入,同样要缴纳营业税,对于医疗服务收入是免征的。
10、保险公司给予客户的无赔偿奖励,可以在营业额中扣除,以实际收到的保费收入为营业额。
11、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对于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等收到预收帐款的,不是以收到预收帐款时确认交纳营业税,而是以会计制度上收入的确认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这里很容易忽视。
12、金融企业的贷款利息收入,计算营业税时不得扣除存款利息收入。对于逾期90天以上的应收未收利息不作为本期收入确定营业额,但逾期未超过90天的应收未收利息应该确认为营业额。
13、企业取得银行抵押贷款的,银行又将抵押物出租获得的租金收入冲抵贷款利息的,应该将出租收入确认为企业的收入计算营业额。
14、个人演出收入可以扣除支付给经纪和提供演出场地等的费用后的纯收入作为营业额计算营业税,个人就是经纪人的,以售票人为代扣代缴人。个人进行体育比赛的出场费免征营业税,不要和演出收入搞混了
15、保铃球馆为娱乐业,但保铃球馆里进行全国性的比赛获得的收入为文化体育业,健身房为娱乐业,但健身房里进行的全国性的比赛获得的收入为文化体育业,这里一定要区分娱乐业和文化体育业中的联系和区别。
16、凡是带有服务性收取的手续费交纳营业税,不要和委托加工中的加工费搞混了。这两者都是劳务收入,但加工劳务收入为增值税应税收入
17、高校后勤机构提供给校内学生的住宿服务免征,但如果提供给了校外人员,就要缴税了,营业税税收优惠里面有很多这样的情况,注意免税的范围。千万不要一概而论
18、饮食业和销售的区别问题。饮食业一般提供场所经营,提供饮食娱乐等,但不提供场所只销售饮食的单位,应该交纳增值税,这里最容易忽视了,个体经营者在商场租赁场所提供饮食的交纳营业税,但在商场单纯销售自产产品而不提供饮食场所的交纳增值税。作题时一定要看清题目,看到底提供了场所没有。
19、营业税和增值税交叉征收的问题。应该不会考,2002年的考题考了。了解一下就可以了,但其中的道理一定要明白,不然增值税和营业税越学越糊涂,建议去看我的另一个帖子《关于营业税和增值税交叉征收的怪现象》,或者将2002年那一道考察代销问题的计算题做一遍也就可以了。
20、期租,湿租和光租、干租问题。前两个均配备操作人员,属于运输业务,后两者均不配备操作人员,属于租赁业务,但这里要注意前两者,其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和人员工资是由承租人来负担的,即出租方不负担,在计算所得税时要注意。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易错问题总结
1、实际交纳的三税为计说依据。凡是涉及到三税的,除了两个特殊情况外,即1、机关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 2、进口不征以外,其他全部要征收。征收中涉及到一个减半征收,即生产卷烟的单位交纳教育费附加减半征收。
2、进口不征,出口不退问题。进口涉及到三税的,不用交纳城建,内销环节涉及到三税的,其中增值税不考虑进口环节增值税抵扣,即用内销实际应纳增值税额来计算城建。(尚在讨论)
3、三个税率的问题。城建市区为7%,县城镇为5%,其他为1%。其中教育费附加只有一个税率3%
4、税率确定问题。以交纳或代收代缴三税的纳税人的地区确认税率。委托加工时,除受托人为个体经营者外,代收代缴消费税,则消费税的城建按照受托人所在地确定税率。这里注意,凡是涉及到代缴三税情形的,就要以代缴人的地区确定税率了,很容易忽视的一个地方~!
5、退城建问题。出口城建不退,但涉及到减免退税的,城建可以相应退回。这里要注意,减免部分的三税来计算减免退回的城建。
6、罚城建问题。这是本章的重难点,涉及到税务部门要求查补三税的,城建应相应查补,由于查补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应将城建计算进去,而税务部门追收的罚款和滞纳金不得计算城建。这里注意查补和追收的区别,另外是容易出客观计算题的地方。千万要注意计算哪些该计算城建,那些不该计算。而且要注意计算滞纳金天数,题目一般不会告诉滞纳金的比例,一般为每日0。05%。
例:税务部门2004年3月1日查获某县城A企业上月尚未交纳增值税100万,消费税50万。税务机关要求企业补缴税款并征收滞纳金和2倍罚款(滞纳金按天数计算),计算企业应补交税款合计。(假设税务部门将教育费附加也要求计入)
解答:上月3月10日为交纳税款最后期限,按11日算起,企业滞纳天数为22天。应补交税款(100*3+50*3)*[1+(5%+3%)]
滞纳金 (100+50)*(1+5%+3%)*22*0。05%(这里滞纳是否应将城建计入尚须讨论,按照教材的精神我认为应该计入)
合计为补交税款+滞纳金
仍如上例,A企业补交税款态度不配合,税务部门按规定加收查补税款的50%的罚款。此时,罚款应为(100+50)*50%,城建不能再次计入了。注意这里的区别。去年已经考过一次查补了,这次不代表不会出追收的题目。
关税 易错问题总结
1、倒扣价格法问题。注意是从境内的销售价格开始计算,如果是零售价格(即含增值税)就得慢慢计算了,因为此价格中几乎什么税都有,最终目标是把关税完税价格算出来。境内含税销售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消费税+货物从海关运回的运费,保险费,装卸费+境内发生的一切与销售活动有关的费用+企业销售时获得的利润+内销增值税。
例:甲商店销售一批进口货物,零售收入35.3925万,该店成本利润率10%,进口关税税率10%,消费税率20%,问:甲为一般纳税人时,1.该批货物进口已纳关税,消费税分别是多少?2.本期应纳增值税多少?
解答:此题需用倒扣计算法
销售含税收入-增值税-利润-消费税=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35。3925/[(1+17%)(1+10%)]-35。3925/[(1+17%)(1+10%)]*20%}/(1+10%)(其中不含税销售额中包含利润,消费税额,关税额,所以应该减去利润,消费税,关税)
进口环节关税=完税价格*10%
进口环节增值税=完税价格*(1+10%)/(1-20%)*17%
进口环节消费税=完税价格*(1+10%)/(1-20%)*20%或者35。3925/[(1+17%)(1+10%]*20%(两者的计算结果一定是一样的,从完税价格公式中可以看出)
应纳增值税=35。3925/(1+17%)*17%-进口环节增值税
2、法定减免和特定减免问题。法定减免主要以定量为主,而特定减免中是对特定的货物或特定的进出口业务的减免。
例:以下属于关税法定减免项目的是:
A:行邮税额为35元的货物
B:残疾人专用器材的进口
C:外国政府捐赠的进口货物
D:无价值的随货物进口的样品
解答:AD B和C属于特定减免项目
3、离岸价格问题。离岸价格是指出口货物离境前的总价,其中包括关税,所以在计算关税时要换算成不含税价,关税=离岸价格/(1+关税税率),千万不要直接用离岸价格*关税税率,这里很容易忽视。
4、进口关税完税价格问题。需计入关税完税价格的特殊项目要注意。基本上包含了购买方进口前为货物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特许权使用费,企业赠送或极低价格给予销售方的货物,但不包括境内的复制权费和支付给购货代理人的购货佣金。这里容易把两个特殊情况记漏。此外,还需要记住不允许计入关税完税价格的项目,比较容易出错的几个是:1、进口设备涉及的境内修理费,安装费等 2、境内的运费等
5、买方佣金和卖方佣金问题。购货佣金又称买方佣金,是对购买方的购货代理人支付的佣金,属于对企业内的佣金,而支付给销售方的属于卖方佣金,是需要并入关税完税价格计算关税的。这里很可能搞混淆。
6、留购问题。暂时进口的货物,交纳相当于关税的保证金后6个月内免税,6个月内复运出境,退回保证金。如果企业留购了,按照留购价格计算关税;留购货样,也按留购价格计算关税。但要注意,如果企业愿意一次性交纳税款的,应按货物一般完税价格确定。
例:汽车展览暂时进口轿车10辆,2个月后展览结束,A企业愿意购买全部轿车,价格总计1000万元,试求A企业应纳的关税。关税税率20%
解答:关税额为1000*20%
7、暂时进口货物问题。暂时进口的货物在6个月内免税,但如果货物停留时间超过6个月,应该按照超过时间交纳关税。这里应和免税货物补税问题进行比较。(尚在讨论中)
例:A企业暂时进口设备一台,关税完税价格为100万,在境内停留8个月后出境,A企业交纳关税为多少?关税税率20%,该设备税务部门监管时间5年
解答:暂时进口货物6个月内免税,超过部分应该补税,应交纳关税=100*2/(5*12)*20%
8、免税进口货物补税问题。免税进口货物在内销时应该补税,关税完税价格为扣除使用年限的折旧后的价值。
例:A企业符合国家规定鼓励行业,进口用于技术改造设备一台,进口免税,价格100万元,使用2年后,欲将其销售,则企业销售时应补缴的关税是多少?(此设备税务部门确定监管时间为5年,关税税率20%)
解答:应补缴关税=100*(5-2)/5*20%=12万
9、进料加工,来料加工问题。税务部门按照实际出口量对进口的材料进行免税。但如果转为内销,应该补税。加工后涉及剩余的边角料的,这两种加工方式的规定有所不同。进料加工边角料内销,按加工货物的2%免税,但不能超过3000元;来料加工边角料按加工货物的2%,但不超过2000元免税。稍微注意一下。如果考偏题,可能要考到的。
10、运费确认问题。邮运的以邮费为运费。公路铁路运输的,无法确定运保费的,按照货物价格的1%确定运保费。保险费无法确定的,按照货物加运费的0。3%来确定保险费。这个地方不能忽视,以前可是考过计算的。
11、自驾进口运输工具问题。自驾进口的,其运费可以不计。牵涉到后面的关税计算,所以也要注意。
12、关税征收问题。申报时间为运输工具报关当日的14日内。交纳时间为海关填发税款交纳书当天的15日内。
13、滞纳金问题。涉及到滞纳金的,按交纳时间最后期限的后一天开始算起,计算天数是个需要注意的地方,天数一错,答案就错了。所以应该引起注意。
14、关税强制执行问题。关税的强制执行不包括罚款的行为。只有两种,抵顶和强制交纳
15、边境地区贸易问题。边境互市贸易日交易额在3000元以内的,免税。边境贸易企业销售除烟酒外货物减半征收。注意是减半而不是免税
16、全部加工生产地和实质性加工生产地的问题。是确认关税税率的前提,其中实质性加工增值达到30%的,为实质性加工生产地。按照该地区的关税税率计算关税。
17、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问题。进入出口加工区或从出口加工区出来的货物视同进口与出口。已经把出口加工区作为境外了,这里要注意一下。
18、出口加工货物和出口修理货物的完税价格确定问题。不要管货物本身价值,按照加工费,辅助材料费,运费,保险,等费用合计确定,后者按照修理费,辅助材料费,运费,保险等费用确定,这里很容易忽视,一定要多看一下
资源税 易错问题总结
1、征与不征问题。非初级矿不属于征收范围,这里不是免征,请注意。比如选煤,精矿,汽油等
2、征与免征问题。煤矿生产的天然气免征,中外合作生产天然气,原油,暂免征收,只征收矿区使用费。用于油井采矿所需原油免征
3、征与减征问题。有色金属矿减征30%,联合企业,包括从联合企业独立出的铁矿山,铁矿石减按40%征收,这里要注意一般所说的重点矿山开采铁矿石均属此类。注意范围的限制。
4、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直接销售的,销售时纳税,加工后销售的,按照实际领用数量在领用后纳税。这里有个特殊情况,无法确定领用原煤数量的,按照洗煤销售数量的综合回收率计算原煤数量纳税,而不是按照领用原煤数量纳税。这里很容易搞混,我也是看了蝴蝶梦的帖子才搞清楚的。千万要注意哦
5、购进的液体盐加工问题。购进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其已纳液体盐的资源税可以抵扣。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的,按照固体盐的加工数量计算资源税。这里要注意一下
6、资源税计说依据问题。和价格无关,千万不要搞混了。只与数量有关。相对来讲就简单了。
7、资源税与增值税税率问题。今年凡是征收资源税的应税货物,均按照13%的低税率征收.(此点尚需讨论)
土地增值税 易错问题总结
1、增值额问题。凡是没有增值额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这里要强调的是视同销售的情况视同有收入。比如非憎与行为的捐赠,即捐赠给非直系亲属或非直接赡养义务人的。这里要对增值额有深层次的理解。
2、征税范围问题。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不动产转让行为征税。注意这里是国有土地,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是非法行为,不属于征税范围,注意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区别,后者对集体土地的使用是要征税的,请密切关注。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不属于征收范围,因为国家不可能自己给自己交税。后面这几章都是牵涉到土地和房产的,请一定不要混淆了。注意比较。
3、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扣除项目问题。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己开发的房产,可按地价款和开发成本加计扣除20%,这里要注意只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才能适用,并且必须是房开企业销售自己开发的房产才适用,如果不符合这两个条件,均不能加计扣除。大家喜欢将后面这个条件给忽视了,千万要注意一下。
4、房地产开发成本问题。其中的开发间接费用中包含了直接参与管理员工工资,这里要注意千万不要计入了开发费用了,这样的话房开商就吃亏了,不能加计扣除了,注意这个地方是做题时喜欢出的毛病。
5、房地产扣除项目中的税金问题。对于房开商可扣除“两税一费”,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而印花税已计入管理费用,所以不能再次扣除,这里要注意一下,其他企业可扣除“三税一费”。这里不要死记,凡是已经计入成本费用的税金,比如耕地占用税,就不能再次扣除了,其实只是这个道理而已。
6、优惠政策问题。对于纳税人开发普通标准居住住宅出售的,增值额的比例在20%以下的,可免征,这里要注意一下。
例:凡是有增值额的应纳土地增值税项目就一定要交纳土地增值税。(X)
解答:有免征的规定。其他还有部分,在以下项目中说明。
7、存量房产销售的扣除项目问题。对于存量房屋即已使用的房屋销售,其扣除项目应该用房屋的估计售价,即重置成本和成新度折扣率的乘积作为基础,加上地价款或者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作为扣除项目。这里要注意和房开商的扣除项目的区别。
8、借款费用问题。借款费用,可以准确分摊到开发费用中的,并且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可以据实扣除,其他开发费用扣除金额不能超过开发成本和地价款的5%。如果不能准确分摊借款费用的,开发费用的扣除金额不能超过上述两项的10%。这个地方教材上说的很清楚,好好看书记下就行了。注意借款费用的确定问题。不难,题目很容易考罢了。
9、个人转让自住5年以上的免征,3-5年的减半,低于3年的无优惠。国家收回征用土地导致个人转让原来居住的房产的,免征,这里注意比较一下就行了,关键是比较时间和目的性的问题。
10、收入范畴问题。土地增值税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无形资产收入,后面两项需经税务部门指定的专门机构估价,注意不是税务部门估价。这里的实物收入和无形资产收入很明显涉及到非货币性交易。应该小心,这里很容易出题的,出题点在于对收入的理解,对收入的估价,和对收入扣除项目的确定问题。个人:)自住住房存在一个征税的问题,这里要和其他几个税进行比较。以后会发关于个人住房的税务问题的专题帖子,敬请关注。。。
11、纳税义务人的问题。“四个所有”,凡是在地球上的人类,都包括。
注意和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的纳税人进行比较。在这里事业单位和军队,人民团体不享受特权的。
12、超率累进税率问题。这里的超率是增值额和扣除项目的比率,千万不要搞成增值额和收入的比率了,那国家就要骂娘了~!:)注意一下就好了,有时不留神也会犯错的。
13、开发成本而开发费用的问题。这里容易搞混,尤其是开发间接费用和开发费用的区别。注意一下就好了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契税
鉴于三章属于非重点章节,相关性问题较多,特推出此三章比较总结
1、前两个税种对于“三外”都没有约束性,即只对国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税。契税征税范围要大些。这里要注意比较。前两个税种对应的“三外”税费为土地使用费,城市房地产税。
2、(1)土地使用税对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使用人征税,这里要和土地增值税进行比较,后者不包括集体土地转让,稍微注意一下。(2)房产税是对房产征税。(3)契税对于不动产转让行为征税,是行为税。这里要和前种财产税进行比较,即没有转让行为不征收行为税,拥有财产应交纳财产税。
例:下面说法正确的是(F)
A: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不包括集体土地
B:个人转让房产行为要征收契税和房产税
C:个人出租房产行为要征收契税
D:个人购买房产要交纳契税。
E:凡是拥有房产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交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F:行政划拨方式事业单位均免征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契税。
解答:A显然包括集体土地,B个人转让房产行为可能征收土地增值税,契税和房产税不征收。C不存在产权转让,不征收契税。D个人首次购买居住普通住宅,免征契税。E很显然不正确。只有F是正确的。
3、个人房产问题。个人非营业用即自住住房免征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但转做经营用的,自经营之日起,要征收房产税,但依然不征收土地使用税。这里要注意个人所有房产不管什么情况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也要注意经营用时征收房产税的纳税时间。这里是个重点,也是容易搞混的地方。
4、纳税义务时间问题。土地增值税的纳税时间除了占用耕地满一年征收外,其他情况均从次月开始征收。房产税中除转作经营时自经营之日起征收外,均为次月开始征收,这里有很大的共同点,也有区别的地方,关键记忆住非次月征收的情况就好了,这里一定要注意记忆,是今年的新增内容。
5、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自用的免征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如果是非自用的,即用于经营用的,要征收。这里和寺院,公园及其他免税单位的规定是相符的,结合起来记忆,凡是用于经营的土地或者房产,不管是什么部门,均要征收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6、合用问题。纳税单位和免税单位共用土地和房产的,按照纳税单位使用部分的面积或比例征收,免税单位部分不征收,如果划分不清的,全部征收。这里要注意比例的计算问题。如果是共用一个建筑物的,土地使用税按照纳税单位建筑面积的比例而不是土地使用面积的比例征收。这里其实很容易理解,只是容易搞混,因为土地使用税是以土地使用面积计税,但在计算使用比例时,此点为唯一按照建筑物使用面积比例来征收土地使用税的特殊规定。
例:某生产企业总部使用某事业单位建筑物一部分作为办公用房,另共同使用一块土地,建筑物占用土地面积10000平方米,生产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建筑物使用比例为2:2,另共用土地的使用比例为2:3,此土地实际面积为20000平方米,试计算企业应纳土地使用税(1平方米土地使用税为5元)
解答:
建筑物部分应纳土地使用税按照建筑物使用面积比例计算,10000*2/4*5=25000元
另共用土地按照土地实际占用面积计算 20000*2/5*5=40000元
共应交纳土地使用税为65000元
7、无租使用问题。免税单位无论使用什么土地房产,自用的均不交纳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单位无论是有租使用即需交纳房租使用还是无租使用即不交纳房租使用纳税单位或免税单位的房地产,均要交纳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这里千万要注意房产税是要交纳的,而且要以当期出租同类房产平均租金计算房产税由使用人交纳。这里很容易忘记算房产税,注意了。
8、视同销售问题。纳税人捐赠,:),抵债,投资等视同销售房地产的行为,承受人均要交纳契税,但有个特殊情况,等价:)房地产的,即:)时不牵涉到补价的,不征收。这里要注意视同销售和等价:)的问题。
9、企业重组,合并,分立,债转股转制新企业承受原企业房地产的,免征契税,这里和企业所得税有点类似,可以合并记忆。
10、个人首次购买普通标准住宅免征契税,这里要注意首次和普通标准住宅,不符合这两个条件的不能免征。首次购买别墅的,要征收契税。
11、优惠规定问题。市政道路,企业厂区外绿化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但企业厂区内绿化用地要征收土地使用税;机场场内道路免征,但场外道路要征收;免税单位用于经营的房地产,均要征收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12、房产税计税依据问题。融资租赁房产应按照房产余值征收,这里很容易搞成按照租金征收,和一般租赁区别一下,注意这里是很容易出错的地方~!房产投资入股分红,固定分红的,按照租金计税,按照效益分红的,余值计税。这里也容易搞混。
13、纳税时间问题。土地使用税在纳税义务发生后每期10日内申报纳税,而土地增值税是在纳税义务发生后7日内申报纳税,这里是值得理解和记忆的地方,两种纳税时间是有天壤之别的,注意比较~!
12、个人出租房产问题。个人出租房产的房产税按照4%交纳的,另外征收营业税是按3%交纳的,这里都是特殊规定,请注意一下。
13、个人销售房产问题。个人销售房产均不涉及到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千万不要搞混了,拿出来引起大家的注意。
车船使用税 易错问题总结
1、渔船问题。渔船有机动非机动之分,在税法中规定,1吨以下渔船免征。1吨至1。5吨渔船不管是机动渔船还是非机动渔船均按1吨非机动渔船征收,即0。6元。这里是容易搞混的地方,至于规定1吨至1。5吨的渔船是因为船类运输工具尾数不满半吨的,免算。
2、运货车辆问题。净吨位尾数不满半吨的,按半吨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吨计算。这里要和船类运输工具比较一下。
3、净吨位,载重吨位,马力问题。只有拖轮按照马力计算,1马力=0。5净吨位。只有非机动船按照载重吨位计算,货车和机动船按照净吨位计算。这里是本章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小问题。
4、挂车问题。拖拉机用于农业生产的,是免征的,千万不要再考虑什么挂车了,而运输用拖拉机计税依据以挂车净吨位的50%计算。货车挂车按照净吨位70%计算。这里是本章难得的几个考点之一,不记看来不行。
5、客货两运问题。按照客车的50%征收后,货运部分按照货车全额征收,这也是本章的几个考点之一。
6、不征收车问题。事业单位等一些免税单位的车免征,用于厂区内,即只在内部使用不上路甚至不挂牌的车不征收,特种车辆免征,个人认为其中的特种车辆里面要将特种车和特种船背一下,这里是考本章考点时必考的客观题考点。这里指出港作用船和特种车辆,均是有特定用处和社会福利用的。其中包括比较容易搞混的工程船等。
7、分期交纳,按年征收,和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是一样的。可以一次性交纳。
8、纳税时间问题,使用的车船从使用之日起纳税,这是个特殊情况,注意一下。
9、全年停用当年不征税,新购置的未使用车船也可待使用时纳税。
10、“三外”不征收此税种,而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了解一下。
印花税 易错问题总结
1、租赁合同问题。这里注意按照租赁金额纳税。融资租赁合同按照借款合同纳税。
2、仓储保管合同。按照保管费金额纳税。注意税率0。1%
3、财产保险合同。按照保险金额纳税,千万不要按照标的物金额纳税。注意税率0。1%
4、购销合同。按照合同金额纳税,不管有没有税的问题,一律不得扣除纳税。以货易货,按照购进和销售货物金额合计纳税。这里有点特殊。和农业生产者,农村集体签定的购销合同免税。这里要注意出版社和发行单位签定的定货单等按照购销合同纳税。注意税率0。03%,
5、建筑安装合同。按照合同金额纳税。注意税率0。03%
6、技术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收入,报酬等金额纳税。技术开发合同中按照报酬金额纳税,其他金额不管。其中如果有提成的,还应加上提成部分金额纳税。
7、营业帐簿。实际记录经营活动的帐簿帖花,其他不用贴,比如内部备查帐簿等不用贴花。记录资金的帐簿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额的0。05%贴花,其他按照5元定额贴花。注意事业单位记录资金的帐簿按照5元贴花,其他不贴花。上级机构划拨资金的,其记录资金帐簿按照扣除划拨部分的金额贴花,避免重复征税的规定。注意一下,考的可能性不是没有。
8、加工承揽合同。注意委托加工问题。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即真正的委托加工时,只用合同上注明的辅助材料和加工费计算纳税。如果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即不是真正的委托加工时,应按照合同注明的原材料价格按照购销合同计税,并按照辅助材料和加工费的金额按照加工合同计税。分不清的,从高计税。这里是本章考试的一个考点之一,千万要注意。。。
9、运输合同。涉及到军方的,救灾等特定用途的合同免征。在国外程运的,按照国内企业程运部分纳税。国外运输企业运输的合同,外国企业免征,但国内企业应以货运凭证纳税,注意这里是唯一单方面纳税的情况。
联运的,如果未分开结算的,按照总金额纳税。注意税率0。05%
10、产权转移书据。产权赠与行为应该纳印花税,就是因为产权过户时要签定这么个玩意,但如果赠与政府,社会团体等免征。这里要和股权转移书据区别一下,后者仅对证券交易征收,税率是最高的0。2%。产权转移书据税率注意一下0。05%。注意房管局出售给个人的房屋免征。
11、建筑勘察设计合同。注意一下税率0。05%
12、借款合同。融资租赁按照借款合同纳税,金融机构的无息贴息贷款免征,国外金融机构给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优惠贷款,免征。
13、证照,权利证书。只有5项需要征税,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专利证,商标注册证,工商营业执照,注意其他的证书无须贴花,比如税务登记证等,这里容易出客观题,是本章的一个考点。均按5元贴花,并且副本无须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