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笔记二
发布时间:2006/11/13 来源:北京财科学校 作者:caike 点击数:
第四章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1、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被审计单位负有以下会计责任(管理当局的责任):
①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②保护资产安全和完整;
③保证提交审计的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和完整。
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应写入审计业务约定书中,以示负责。
2、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对委托人应尽的义务,是审计职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清楚地表达对会计报表整体的意见,并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也要写入审计业务约定书中予以明确。
【相关链接】在整个审计过程中,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责任或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在审计工作底稿中有所体现的主要有:
①业务约定书;②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声明书;③审计报告;④审阅报告、验资报告、内部控制审核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和基建工程预、结、决算审核报告等底稿或副本。
3、导致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的成因:
(1)被审单位方面的责任
①错误、舞弊和违反法规的行为
错误:是指会计报表中存在的无意错报或漏报。
舞弊:是会计报表中存在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
违反法规行为:故意或非故意地违反除财会法规之外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法规、规章的行为。
CPA有过失,就有责任,无过失就无责任。
※ 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的审计并非专为发现错误或舞弊,但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以合理确信能够发现可能导致会计报表严重失实的错误与舞弊。
②经营失败:是指经营风险的极端情况。
(2)注册会计师方面的责任
①违约;②过失(普通过失、重大过失);③欺诈
普通过失——通常指没有保持职业上应有的合理谨慎;对注册会计师则是指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
重大过失——是指连起码的职业谨慎都不保持,对业务或事务不加考虑,满不在乎。对注册会计师而言,则是指根本没有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基本要求执行审计。
4.错误、舞弊及违法行为的表现及特点
被审计单位的责任 表 现 特 点
错 误 ①原始记录和会计数据的计算、抄写错误;
②对事实的疏忽与误解;
③对会计政策的误用。 非故意行为
舞 弊 ①伪造、变造记录或凭证;
②侵占资产;
③隐瞒或删除交易;
④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
⑤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 故意行为
违法行为 ①贿赂;
②不合法政治捐;
③违反特定法律及政府规定等行为。 违法行为
5.错误与舞弊的区别
区别 错 误 舞 弊
原因 客观的,是行为人不精通业务、技术和法规,不精心操作以及管理不善造成的。(无意) 主观的,是行为人经不住物质利益的诱惑或其他利益的考虑,侥幸或故意为之所造成的。(有意)
目的 没有不良动机和企图,行为人不以实现错误的结果为目的。 具有非法占有和挪用公共财产的不良企图和动机。行为人为了实现舞弊的结果,而策划、制造和掩盖舞弊行为。
形式 一般表现为原理性错误和技术性错误,比较明显,通过正常业务程序可以得以自我校验并改正。 形式较为隐蔽,迹象不明,难于查证(一般通过正常业务程序难以发现和纠正)。
手段 具有偶然性、随意性,行为人不是采取故意手段,错误发生后,行为人也不去实施掩盖手法 围绕舞弊的目的而策划与实施,采取故意制造错报和漏报、钻空子、涂改凭证,伪造单据、更改帐表等技术手段进行有意掩饰、歪曲和欺骗,舞弊发生后,又往往实施销毁证据、转移财物等掩盖手法。
性质 过失行为 不法行为
结果 对核算内容的影响或正或负,且金额一般较小,不据为已有。 对核算内容的影响服从于舞弊的动机和目的,其结果总是使国家、集体或他人资财遭损,行为人或行为人所在单位获取非法所得或收益。
6、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错误与舞弊的审计中的责任
①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时应保持职业上应有的认真和谨慎态度,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充分考虑审计风险,通过实施必要和适当的审计程序,将会计报表中存在的重大错误与舞弊揭露出来。
②由于审计测试和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注册会计师即便完全根据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审计,也不可能保证将所有错误与舞弊揭发出来,只能合理确信会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误与舞弊。
③如果会计报表中存在重大错报事项,注册会计师运用常规审计程序通常予以发现,但因工作疏忽而未能将重大错报事项查出来就很可能在法律控诉讼中被解释为重大过失;如果会计报表有多处错报事项,每一处都不算重大,但综合起来对会计报表的影响却较大,也就是说会计报表作为一个整体可能严重失实。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认为注册会计师具有普通过失,而非重大过失。
④如果内部控制不太健全,注册会计师应当调整实质性测试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这样,一般都能合理确信发现由此产生的报表重要错报、漏报,否则就具有重大过失的性质;相反如果内部控制本身非常健全,但由于职工串通舞弊,导致设计良好的内部控制失效,注册会计师查出这种错报事项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因而一般会认为注册会计师没有过失或只具有普通过失。
⑤如果注册会计师舞弊(即欺诈——为了达到欺骗他人的目的,明知委托单位的会计报表有重大错报,却加以虚伪的陈述,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法律责任比重大过失更大。
因此,既不能要求注册会计师对所有未查出的会计报表中的错误与舞弊情况负责,也不意味着注册会计师对未能查出的会计报表中的重大错误与舞弊没有任何责任,关键要看未能查出的原因是否源自注册会计师本身的过错。
7、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有错误或舞弊的可能性时(没有说是重大的错误与舞弊),应对其重要性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修改或追加审计程序(即如果在内控测试后发现,则考虑修改为实质性测试;如果在实质性测试后发现,则考虑追加程序)。
8、审计失败是指注册会计师由于没有遵守公认审计准则而形成或提出了错误的审计意见。
审计风险是注册会计师虽然遵守了审计准则,但在会计报表实际上存在重大错误或漏报时,审计人员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审计失败与审计风险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遵守了独立审计准则。其共同点是提出了错误的审计意见。
9、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种类(不是审计责任)
行政处罚——对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业、撤销等;对注册会计师个人,包括警告、暂停执业、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民事责任——主要是指赔偿受害人损失。
刑事责任——主要是指按有关法律程序判处一定的徒刑。
因违约和过失可能使注册会计师负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因欺诈可能会使注册会计师负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10、注册会计师减少过失和防止欺诈的措施
①增强执业独立性;
②保持职业谨慎;
③强化执业监督。
11、注册会计师避免法律诉讼的具体措施
①严格遵循职业道德和专业标准的要求
②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③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
④审慎选择被审计单位(一是选择正直的被审计单位;二是对陷入财务和法律困境的被审计单位要尤为注意)
⑤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
⑥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责任保险
⑦聘请熟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律师